楊,男,湖南省瀘西縣人,法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後。現任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研究所所長。2008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博士。2008年7月在中南大學工作。2012年4月在中南大學完成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後研究。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教育部派學生赴美國東北大學法學院(波士頓)學習。入選中南大學531人才工程。主要從事法學理論和部門法哲學(公共服務哲學、文化法學哲學)的研究和教學工作,先後被評為中南大學“十大青年”、中南大學“優秀黨員”、中南大學2013年度比亞迪獎學金獲得者、中南大學優秀班級導師。
中文名:楊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湖南省瀘西縣
出生日期:1975
職業:教師
畢業學校:吉林大學
代表作:法律權威:來源與建構
學位/教育:法學博士
專業方向:中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研究所所長。
個人簡歷
2008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博士。
2008年7月就職於中南大學法學院。
2012年4月在中南大學完成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後研究。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教育部派學生赴美國東北大學法學院(波士頓)學習。
主要成就
在《法律、法律與社會發展》、《法律科學》、《政治科學與法律論壇》、《政治與法律》、《西方法律哲學家研究年鑒》等刊物上發表論文30余篇,專著2部。《法律與中國——法學理論前沿論壇(第六卷)》副主編,《法治中國——2009年》。主持國家社科基金1重點項目和青年項目、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青年項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面上項目、中南大學人文社科傑出青年人才項目等。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3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2項,國家社科基金面上項目和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他主持和參與了20多個國家和地方立法項目。參與湖南省委、省政府委托的立法研究,推動了《湖南省政府服務條例》的出臺。2012課題組獲湖南省第十壹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壹等獎。全面參與長沙市委市政府委托的“長沙市社會管理法治化研究”項目,推動出臺了《長沙市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實施綱要》。論文《環境資源的代際信任:代際公平合法化的壹條路徑》2016年獲第七屆湖南省社會科學聯合學術年會優秀論文特等獎,先後被評為中南大學“十大青年”、“中南大學優秀黨員”、2013年中南大學比亞迪獎學金獎、中南大學優秀班級導師等。
教授壹門課程
法學
立法科學
合法方法
西方法律哲學
西方法律思想史
人權法
科研方向
1.法理學(包括司法和立法)和法哲學
2.部門法哲學:公共服務法哲學和文化法哲學(國家榮譽法典——國家榮譽、紀念、慶典合法化研究;* * *文化服務)
主要科研課題
主持這個課題
1.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國家榮譽、紀念、慶典法治化建設研究”,在研(2017-2019)。
2.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托項目:“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和指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規的實踐經驗、主要問題及對策”,在研,2019。
3.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視角下的社會公平正義研究”,已完成(2010-2016),成績良好。
4.中國法學會法學研究部級青年項目:“社會管理與行政管理創新研究”,已完成(2010-2011),等級合格。
5.湖南省社會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法治軟實力與長株潭兩型社會建設可持續性研究”,已結題(2009-2012),等級合格。
6.民政部法律研究項目:“社會組織政府績效評估研究”,已完成(2014-2015),等級合格。
7.南寧市政府委托項目:“南寧市五年立法規劃研究(2016-2020)”,正在完成中(2016-2017)。
主要參與
1.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理論體系研究”;我承擔部分:“司法權的理論”;主持人:張文顯教授;已關閉的項目(2014-2016);等級:優秀
2.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加快法治中國建設研究”,本人承擔部分:“法治中國建設基礎理論研究”;主持人:江必新教授;已結項目(2013-2016)
3.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國家文化法制建設研究”,本人承擔部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研究”;主持人:周剛誌教授;正在研究中(2015-2018)
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不動產征收補償極端糾紛的組合平衡評價與實驗研究”;主持人:洪開榮教授;正在研究中(2016-2018)
5.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房地產征收補償組合均衡評估模型及其實驗研究”;主持人:洪開榮教授;已結項目(2011-2014)
學術成就
工作
公共服務法治化研究,中南大學出版社,2018。
法律權威:源與構,知識產權出版社,2010。
論文
楊、楊敏慧子:國家慶典的功能重述與法律規制,《邵陽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第1期,2019。
楊,:論人工智能的虛擬法律人格,《湖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6期(CSSCI),2018。
楊、:俄羅斯英雄烈士保護立法及其對我國的借鑒意義,《邵陽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第2期,2018。
楊·:司法主體的現代化:從執行者到受眾,《人民法治》第1期,2065438。
楊:農地征收中權力侵蝕的法律規制——以湖南h市“地方政府-失地農民”博弈為例,《法學》(CLSCI)第3期,2017。
楊、戴勤:《論地方方言保護的法理、困境與方法》,《邵陽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第4期,2017。
楊、陶華強:環境資源代際信任的權利基礎與制度屬性,《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5期(CSSCI),2015。
楊:司法權的集中:法理學內涵與政治法律語境的困惑,《法律與社會發展》2015第1期(CLSCI)。
肖恩和楊·:民國永佃權制度的結構與功能新探,《學術》,2014,第12期(CSSCI)。
楊、:土地開發利用過程中生態保護的倫理思考,第六屆中部崛起法治論壇優秀論文,湖南人民出版社,2014。
楊·:中國法治的實踐意義和理論意義,《法律與社會發展》,第5期,2013。
楊:公共服務的“意義”分析與內容重構,《法學》2012第4期。
楊:論法律服從的機制及其實現,《政治與法律》,第2期,2012。
楊:中國社會現狀與能動司法模式的選擇,《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1期(CSSCI),2012。
楊:加快公共服務法治化全面推進社會建設,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報》2012-12-10。
楊:卓越法律人才的基本類型及培養路徑分析,《中國法學科學》,第3期,2012。
楊·:權利的基礎——評《和平》,山東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5期,2010。
楊:和諧法治範式初探,載《全球化背景下的東亞法治與和諧》(徐先明、主編),山東人民出版社,2010。
楊·:敢為人先,甘於法律生活——2009年湖南法治進程分析,《法治中國——2009》,主編,法律出版社,2010。
楊:祛魅的限度與矯正的可能——簡評,載於主編《西方法律哲學家年刊——2008年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楊·:《法律權威、法律與中國之源——法學理論前沿論壇》(第六卷),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0,2007年。
楊::《走向善治的和諧、法律與中國——法學理論前沿論壇(第六卷)》(鄧正來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10版。
楊:社會轉型與物權法精神的現代化,載《中國法律科學》2007年第5期。
馬新富、楊::《法律全球化:爭論與出路》,載《中國法律科學》2007年第4期。
楊:個人選擇:現代社會秩序合法性的基礎——壹個綜述,《中國社會科學》2007年第7期。
楊·:《以人為本:中國社會轉型期法律權威來源的價值維度——以人為本與法治發展》,、徐先明主編,山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
楊:制度變遷中的“社會”之神,載《知識與法律:小南湖讀書選輯(第二輯)》(鄧正來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3月。
楊:和諧:法律公平價值的時代內涵,《中國社會科學文獻》,2006年第6期。
楊·:物權法價值理念的基礎,《法律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6期。
楊::《論法律信任》,載《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8期。
主要立法活動
2010參與全國首部省級政務服務法規《湖南省政務服務條例》的起草論證工作。
2011參與起草《法治湖南建設綱要》。
2011《長沙市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實施綱要》起草。
2011主持研究,負責起草《長沙市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辦法》。
2012參與長沙市政府32件法規的清理工作。
2013參與《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的研究起草工作。
2014參與《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的研究起草工作。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參與《長沙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立法後評估,撰寫立法後評估報告。
2016-2017,主持南寧市政府委托項目:“南寧市五年立法規劃研究(2016-2020)”
2065438+2007年7月參加《長沙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和制定規章辦法(征求意見稿)》專家論證會。
2017年7月參加中國法學會2017第18號專家論證會暨《公共圖書館法(草案)》專家研討會。
2017年7月參加中國法學會2017第19號專家論證會暨《旅館業治安管理條例(送審稿)》專家研討會。
2018,65438 10月參加《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第四次立法專家咨詢會2018。
2018年4月參加NPC法工委《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評估論證會。
2018 10,參加森林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第28次立法專家咨詢會2018。
2065438+2009年3月參加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地方立法和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專題培訓班。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立法研究會理事。
中國法律文化研究會理事。
湖南省法學研究會秘書長
湖南省立法研究會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