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檔案是指學生在校期間錄入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等個人基本信息,以及學號、入學時間、學籍等學校相關信息。記錄學生的基本情況,有利於學校或其他部門直接獲取學生的基本信息。
如果妳想找工作,想考公務員,想接受高等教育,妳必須相信檔案。這些文件只能在有權管理這些文件的兩個部門之間移交。如果以後檔案在個人手裏,接收單位完全可以拒絕接收。
畢業生選擇工作兩年,所以在職業生涯中可以申請學校托管兩年。如果在學校兩年期滿後工作還沒有落實,學校會把檔案和戶口退回原地,在退回的過程中很容易丟失檔案。所以兩年內要落實工作,或者自己去戶口,自己轉檔案。
大學畢業生的檔案通常放在以下三個地方:
1,畢業後找了壹個接受戶口的單位,檔案和戶口都轉到了工作單位;
2.畢業後沒有找到接收戶口的單位,戶口和檔案留在學校;
3.把檔案和戶口放在人才市場交流中心。
個人檔案屬於國家秘密文件,檔案的移交有規定的程序。大學畢業生最好在離校前搞清楚個人檔案何時何地被轉移。現階段沒有統壹的負責學生分配的單位,包括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專配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二條檔案的收集、整理、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從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科技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