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證:
借書證是圖書館(室)發給讀者相應借閱圖書的憑證。多用途卡。上面寫著借款人的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址,並註明生效日期和發放日期。壹般附有記錄卡,註明所借書刊的名稱、編號、借閱日期和歸還日期。有的要求貼上持有人的照片,加蓋鋼印。
圖書證的掛失和補領:
1.
掛失所有圖書證或撥打自動語音報失電話。
2.
如果妳丟失了圖書證,請到圖書館登記處掛失。掛失時請出示個人有效證件(學生證/工作證/身份證)。掛失前已借出的圖書,壹律由讀者自行歸還或賠償。
3.
7天內,如果發現借書證,可以註銷。如果沒有找到,可以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