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
文獻:通過壹定的方法和手段,運用壹定的意義表達和記錄體系,記錄在壹定載體上的具有歷史價值和研究價值的知識。
所謂文獻,文獻,指的是關於法規制度的文字材料和文稿,指的是熟悉他們故事的人。
文學的基本要素是:具有歷史價值和研究價值的知識;某載體;某些方法和手段;某種意義表達和記錄的系統。人們通常理解的文獻是指記載在書籍、期刊、法律中的知識總和。文獻是記錄、積累、傳播和傳承知識的最有效手段,是人類社會活動中獲取信息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來源,是交流和傳播信息的最基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