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最早的周朝叫紂王的女兒王姬。公主的稱謂始於春秋戰國時期。《史記·呂後本紀》裴引如春曰:“《公羊傳》曰:‘天子娶女與諸侯,諸侯必同姓,故稱公主。“當時把各諸侯國的諸侯稱為諸侯。周王把女兒嫁給諸侯時,並不主持婚禮,而是要求同姓的諸侯嫁給他。
“主”的意思是“主婚”,所以天子的女兒被稱為“公主”,因為它是由王子主婚的。當時王子的女兒也叫“公主”,也叫“公主”。他說:“我的叔叔是我的朋友,我是魏的公主。”我叔叔當了國君,娶了魏國諸侯的女兒。“早取郡主妻河。”這裏的君主是壹位公主。老婆要嫁給河伯了。古籍常被稱為主縮略語。
自西漢以來,只有皇帝的女兒才能稱為“公主”,諸侯王的女兒才能稱為“翁主”。同時,因婚姻原因而出嫁的媳婦或宮女,也常被稱為公主,如唐代的文成公主。顏師古在《史記·吳起列傳》“女公主”壹條下解釋:“天子不娶,或稱公主;壹個王子獨立成婚,所以他的主人是翁主,翁哲,他的父親,說他父親獨立成婚。
他也是國王的主人,說國王是他的新娘。“這樣,翁主就比公主低了壹級。同樣是從漢代開始,皇帝的妹妹被稱為“長公主”,始皇帝的妹妹被稱為大長公主,並加上“大”、“長”兩個字以示尊敬。當時所有的公主都有封地,是皇帝賜給嘉迪的,是壹等壹的華麗居所。
有別墅,有花園,允許官員自設住宅。這類官員稱為家令、私政官、家官、糧官等等。歷代公主待遇都很好,尤其是漢朝,公主和王子占有大量的田地和奴婢,影響了皇權的穩定。於是,兩年,漢哀帝下詔,封公主,占地不超過30頃,奴婢人數不得超過100人。
東漢公主壹般都是“郡主公主”,如漢光武帝的女兒舞陽公主、聶陽公主,都是郡名。馮龍旭公主,武安公主,霍公主壹家,等等。這些名字都是縣名。霍家地名出自漢武帝時,巡視河東新中,從東越戰場得到捷報,故改地名為霍家地名。像漢武帝有名的姑姑劉仆,封號是館陶公主,位於河北,也就是現在的館陶縣。漢獻王的女兒叫任,正如《史記·六國表三》所說:“凡女孩都是任。”古籍研究者認為,“任”實際上是當時對女性的稱謂。
晉代的公主是“公主的公主”,因為在公主的稱號之前,是公主的稱號。比如晉武帝的女兒是平陽公主。這樣的“妃妃”“妃妃”也可以簡單的稱為“妃”“妃”,所以從漢朝到晉朝的公主都是皇帝的女兒。
隋唐時,諸侯之女亦名郡縣,但不能稱諸侯。
後晉初年,清朝的前輩君主和貝勒的女兒,都叫“格格”,沒有定制。比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大女兒叫“東郭格格”,二女兒叫“嫩哲格格”。唐太宗繼位後,崇德元年,皇帝的女兒開始被稱為“公主”,皇後所生的女兒被稱為“古倫公主”,妃子所生的女兒和皇後的養女被稱為“和碩公主”。兩個標題強調了兩個標題的區別,但也有例外。比如慈禧太後收恭親王的女兒為養女,立其為居倫榮壽公主。她也可能是中國最後壹位公主。龍鳳公主妃子的女兒是古倫和蕭公主,嫁給了他們的兒子。不過也有皇後的女兒沒有封居倫公主。例如,甘龍的第九個女兒,出生的純孝皇後,只被密封到和碩和恪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