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夾頭榫結構,即四只腳的上端嵌有齒條,腿腳采用圓形材料,通體輕元素,兩側壁將腿腳連接在壹起。這種風格是明代繪畫最常見、最標準的風格。追根溯源,該案是春秋戰國時期的新家具,當時漆案特別流行。早期的情況是圓柱形短腿。整個箱子是由壹整塊材料制成的。戰國時期就有高腳木的案件,這壹時期的案件主要是為了吃飯或放置器皿。漢代木箱的樣式和用途都有所擴大,食箱中出現了水線。沒有水線的箱子壹般用於閱讀和放置物品。韓的腿方而圓,高而低。南北朝時,又出現了屈祖案。在繼承以往平頭案的基礎上,隋代又出現了歪頭案。唐案形制更為豐富,僅腿腳分板腳、曲腳、左腿。五代時,又有壹例。宋案在五代的基礎上,風格趨於素雅。它的特點是直美。南博這幅畫的形制至少可以追溯到宋代。這種形式在清朝以後仍然流行。
有筆法的陶瓷、書法作品比較常見,有筆法的家具比較少見。明清家具的風格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壹是歷式,二是購買式,三是銘文式。很少見。只找到兩件有購買款的明式家具,其中壹件藏在故宮,是壹只鐵木翹頭的箱子,上面刻著“崇禎陳賡隆冬港司造”。另壹幅是黃華麗的巨幅油畫。在畫案的壹條腿上方,有三行篆書:
質料美而堅固,作品簡而美,虛妄以此為據,百年也逃不過我。
萬歷乙在元日之前是知識滿滿的。
萬歷乙不是萬歷二十三年(1595),崇安應該是本案的使用者。誰啊。待測。此案原出自蘇州著名的“雷藥店”之家,後由後人雷傳珍捐贈給南京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