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員名單的編制:根據招標機構的性質和規模,確定需要哪些機構或人員成員,包括領導班子、部門負責人和投標人。
2.確定招標機構的資質要求: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招標機構的資質要求、條件和標準。比如註冊時間、業務經驗、人員素質、業務規模等方面都需要綜合考慮。
3.收集會員資質材料:要求會員提供符合招標機構資質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人員證等。
4.組織資格審查:招標機構需要對其成員提供的資格材料進行審查,確保其符合相關要求且無不良記錄。
5.公布成員及資格名單:最終確定招標機構合格成員名單及其資格,並在官網等渠道公布,供投標企業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