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從聲音來推斷假借的詞語。古籍之所以難讀,壹是有古字古義,二是文中有偽字。《爾雅》、《說文》等以前的書,應以古文字的古義作為訓詁,以字面借用作為其原話。王念孫說:“訓詁的要義在於聲,同時字相近者,往往借經。士以聲求義,斷其借字,以此字讀字,豁然釋放。”(王《義引論》)那麽,辭與詞的關系首先是同音或音近。段玉裁指出:“借的話,壹定要拿全壹樣的部分。”所謂“同部”,就是屬於古韻的同部。所以,依靠古韻的知識,根據字裏的同音字或近音的關系,再參照字面意思來推斷字,就可以解決很多古籍中的難句和古人所加訓詁中的問題。這是清代訓詁學的壹大發現。
(2)確定單詞的本義,根據本義解釋引申意義。清人認識到古今音有區別,同時也認識到詞義有古義和今義;它有本義和引申義。如果把“曾”作為虛詞,古義與“乃”相同,後人把它作為“曾經”的意思。“才”在唐代用來表示“近似到”,後來用來表示“丹”。這就是古義和現代義的區別。又如“會”,解釋為“多貌之草”,引申為聚集萬物之意(《說文》段落註)。《國》《說文》諫“杜野”,引申為過猶不及(段註)。這就是本義和引申義的關系。壹詞多義是漢語詞匯中的普遍現象。段玉裁說:“每壹個字都有它的本義,都有它的引申意義。守本義棄余者,亦固;學了剩下的意思而忘了它的本義的人,會失去壹切。無論是遮蓋還是固定,都無法治愈經典。”(《景雲·婁機》卷壹《經濟過剩不逾軌》)他從歷史發展的角度解釋了詞義的發展,這對區分詞義極其重要。
(3)通過與證據比較來檢驗句子的意思。宋朝的人就已經這樣做了,把古書中相同的句子互相比較,確定詞義。這種方法在清代尤其受到重視。段玉裁的《說文解字註》和劉太公的《論語並行支》,都可以從實證的角度解釋古訓。王念孫和王父子特別善於利用古籍資料解決前人沒有解決的問題。比如《詩經》解釋為“既風又暴”;把“國家的正直”解釋為“主的公義”(景宜文淑卷五),這是無可辯駁的。王念孫的《讀書雜誌》,充滿了正氣,尤其受人稱道。王銀之《精石磚詞》致力於解釋古籍中的虛詞,綜合各種古籍中的用例,得出確切的解答,對古代文獻的研究有很大的幫助。他的書被歸入語法範疇。後來有人加了。
(4)以聲求義。從聲音的角度來說,雖然在清代以前就有人註意到了,如南唐徐愷的《說文解字傳》,宋代王子韶的《字解》,元代的《劉舒古》,明代方以智的《通雅》等。他們沒有進行全面系統的研究,也沒有總結出具體的規律。主要原因在於對古音知識的缺乏。清朝人在先秦時期就有了古音知識。他們在前人理論的啟發下,進壹步提出了以聲求義、形音義統壹、以形知聲、以聲求義的原則,為訓詁學研究開辟了新的科學途徑。
段玉裁註《說文解字》首先提出“音義相同,故諧音部首多與字義相近”(部分“á”壹詞的註釋),並進壹步說“壹切同音同義”(部分“?”字註)。比如來自“農”音的詞,含義比較重,比如厚,?化膿,從“陳”字音來看,有很多動人的意思,如振、震、唇。當然,這不是絕對的。音標相同的詞不壹定只有壹個意思,發音相同或相近的不同音標也可以有同義關系。段指出了這種現象,比以前的右派文章有了新的認識。王念孫著《廣舒雅正》,從古音中求古義,對古書中壹切與音、似、義有關的詞語進行解釋,“引申到觸類,不限於形”,著重從語言的角度探討音義關系和音變問題。這種方法接近於對詞族的研究,是前所未有的。王念孫又寫了壹篇文章《師達》,從聲母方面觀察聲母相同但詞義相近的現象,是壹種新的嘗試。與王同時代的程在《果字註》中指出,凡是形狀和功能相同的事物,往往用相同的聲母來稱呼,但形狀不壹定相同。這樣就很清楚了,聲音接近意思。清代訓詁學發展到了壹個嶄新的階段。研究範圍不僅是單音詞,也包括雙音詞。不僅研究了實詞,還研究了虛詞,初步進入了語法範疇,對古籍的解釋提出了許多新的見解,做出了很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