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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語能否為《蘭亭序》的真實性再添壹份證明

禁忌語能否為《蘭亭序》的真實性再添壹份證明?

王羲之在《蘭亭序》中兩次寫子蘭,也許不是為了避諱,也是為了避諱而加同音字,當時是可以的。因此,從禁忌的角度,不能推斷《蘭亭序》後半部分有問題,也不能對《蘭亭序》的真實性再加壹個證明。漢字具有多義性的特點。當它們來源於壹個單詞時,它們往往有許多詞類,如名詞、動詞、形容詞和副詞。如果以此作為是否避諱的依據,那就很難,也沒有根據。

《蘭亭集序》:

《蘭亭序》(又稱《蘭亭序》、《蘭亭宴序》)是東晉書法家王羲之的著作序。東晉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謝安、孫綽等41位軍政要員在殷珊(今浙江紹興)“修復”蘭亭。

《蘭亭集序》敘述了蘭亭周圍的山水之美和聚會的歡樂,表達了作者對生死無常的感受。他的書法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與《侄兒紀明手抄本》、《寒食帖》並稱書法三大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