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章程》第二條的性質;
1.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註冊的國家壹級組織,在科技部的指導下開展社團活動。
2.協會是由中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和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創業中心)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聯合組織,是為二者提供綜合服務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3.協會是政府與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高新技術創新服務中心之間的紐帶;是國家發展高新區和創業中心,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助手;是將中國高新區和創業中心推向世界,增進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的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