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原本是壹種信物,起到驗證的作用。宋元以後,書法家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功能,並在書法作品中加以重視,使書印結合藝術應運而生。書印相映成趣,不僅為書法作品增色,活躍氣氛,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還可以調整重心,彌補版面上的不足,在作品中起到穩定平衡的作用。書法作品簽名蓋章以示莊重,可防偽造;鋪滿優雅雋永的閑情章節,也可以寄托書中的誌向和興趣。因此,書法家們壹直非常重視印章的使用,甚至是自己的篆刻,讓印章與書籍的結合產生更優美、更強烈的藝術感染力。
姓名章是題詞的簽名章。有些名字是連在壹起的,有些是分開的。碑文加蓋“壹姓”二字為正,也可用壹姓。打印的段落名稱;這個詞,然後使用姓名印章。如果錢有姓氏,可以用姓名章,如果錢沒有姓氏,或者沒有署名,就要用姓名章來標識作者。古人用章,講究禮儀;凡卑微年幼者,應受書尊,宜用名璽;同行之間使用的文字和印章;長輩要給卑微的,年輕的,可以用另壹張郵票。反之,則顯得可笑大方。書法視頻。現代畫家張大千認為,名戳的形狀是“方的最好,圓的也可以,腰圓自然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