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府運動
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
白居易壹生以詩為話,著述頗豐,傳世詩文七十五卷,計三千八百四十篇,在唐代首屈壹指,白居易生前曾自編其集《白氏文集》(初名《白氏長慶集》),收詩文3800多篇,後散亂。現存最早的《白氏文集》是南宋紹興刻本,收詩文3600多篇(羼入幾十篇他人作品)。而給人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諷喻詩和感傷詩,其中的新樂府、歌行曲尤其引人註目。上個世紀20年代初,著名學者胡適先生據此在其《白話文學史》中首稱“新樂府運動”。
中國唐代由白居易、元稹倡導的、以創作新題樂府詩為中心的詩歌革新運動。
新樂府是指唐人自立新題而作的樂府詩。初唐樂府詩,多襲用樂府舊題,但已有少數另立新題。這類新題樂府,至杜甫而大有發展,“即事名篇,無所依傍”。元結、韋應物、戴叔倫、顧況等也都有新題樂府之作。他們可說是新樂府運動的先驅。安史之亂後,唐王朝走向衰落。至貞元、元和年間,社會危機進壹步暴露,壹些有識之士對現實有了更清楚的認識,希望革除弊端,中興王朝。反映在文壇上,便出現了韓愈、柳宗元倡導的古文運動和白居易、元稹倡導的新樂府運動。
元和四年(809),李紳首先寫了《新題樂府》20首(今佚)送給元稹。元稹和作了《和李校書新題樂府》12首。後來白居易又作《新樂府》50首,正式標舉“新樂府”的名稱。這樣,聲勢浩大的新樂府運動拉開序幕。作為詩歌運動,新樂府的創作並不限於寫新題樂府,也有古題樂府。但雖用古題,卻能創新意,體現了詩歌革新的方向。
新樂府運動的基本宗旨是“文章合為時而著 歌詩合為事而作”(白居易《與元九書》)。白居易等人強調詩歌的社會功能和諷喻作用,主張詩歌要有社會內容,要反映民生疾苦和社會弊病;要求詩歌的形式與內容統壹,為內容服務,表達真切順暢,讓人容易接受。這些理論壹反大歷以後逐漸擡頭的逃避現實的詩風,發揚了《詩經》、漢魏樂府和杜甫的優良的詩歌傳統,具有進步的意義。
新樂府運動的詩歌創作,反映了中唐時期極為廣闊的社會生活面,從各方面揭露了當時的社會矛盾,提出了尖銳的社會問題,實現了自己的理論主張。這類作品,大都具有較強烈的現實意義和鮮明的傾向性。在藝術上,盡管各自的成就不同,風格有別,但大都體現出平易通俗、真切明暢的***同特色。元和十年,白居易遭謗被貶,遠謫江州,新樂府運動也因之受挫。但這場運動對後世詩歌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時至中唐,安史之亂破壞了的唐代社會得到了相對的穩定,政權得到了相對的鞏固,經濟也得到了相對的發展。統治者因此有了整頓朝綱,復興大唐的希望,其途徑之壹就是采納臣下的采詩民間,聽政於民的建議。另壹方面,藩鎮擁兵割據,宦官專政弄權的形勢也更加嚴峻,更加劇了統治者對勞動人民的掠奪和對土地的兼並,社會矛盾日益尖銳。苛刻的政治,繁重的賦稅,使勞動者不堪重負,怨聲載道,順口溜著咒幾句,編著曲兒罵幾聲是情理中事,於是民歌風行,不脛而走。
當此之時,皇帝采納了白居易的對策,采詩民間,聽政於民,以“觀風俗,知得失”。請看白居易的《策林·采詩》:
(皇帝)問:聖人之致理也,在乎酌人言,察人情,而後行為政,順為教也,然則壹人之耳,安得遍聞天下之言乎?壹人之心,安得知天下之情乎?今欲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子大夫以為如何?
臣(白居易)聞:聖王酌人之言,補己之過,所以立理本,導化源也。將在乎選觀風之使,建采詩之官,俾乎歌詠之聲,諷刺之興,日采於下,歲獻於上者也。所謂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誡。大凡人之感於事,則必動於情。然後興於嗟嘆,發於吟詠,而形於歌詩矣。故聞《蓼蕭》之詩,則知澤及四海也。聞《禾黍》之詠,則知時和歲豐也。聞《北風》之言,則知威虐及人也。聞《碩鼠》之刺,則知重斂於下也。聞“廣袖高髻”之謠,則知風俗之奢蕩也。聞“誰其獲者婦與姑”之言,則知征役之廢業也。故國風之盛衰,由斯而見也;王政之得失,由斯而聞也;人情之哀樂,由斯而知也。然後君臣親覽而斟酌焉:政之廢者修之,闕者補之;人之憂者樂之,勞者逸之。所謂善防川者,決之使導;善理人者,宣之使言。故政有毫發之善,下必知之;教之錙銖之失,上必聞也。則上之誠明,何憂乎不下達?下之利病,何患乎不上知?上下交和,內外胥悅。若此而不臻至理,不致升平,自開辟以來,未之聞也。《老子》曰:“不出戶,知天下。”斯之謂歟?
居易不只是以詩諷諭,積極應對,提倡並促成了新樂府運動,而且上通下達,積極運作,起著中樞領導的作用。對此,白居易在《與元九書》中留下了自己的形跡。
“是時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屢降璽書,訪人(民)急病,仆當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諫官,手請諫紙,啟奏之外,有可以救濟人(民)病,裨補時闕,而難於指言者,輒歌詠之,欲稍稍遞進聞於上。”
這是壹段難得的關於新樂府運動情況的文字記錄。皇帝剛剛即位,雄心勃勃,要重振朝綱,宰相(裴垍)也為官正直,積極輔佐皇帝,經常傳下聖旨,要求采詩官采詩以了解民生疾苦。壹個“屢”字,足見新樂府運動並非壹朝壹夕之事。“身是諫官”的白居易責無旁貸,壹方面要把皇帝的旨意傳達下去,落實到位,壹方面又要把采詩官所采歌詩收集上來,分門別類,奏明皇帝。由此可見,采詩成了朝政的壹項重要活動,也成了朝會的壹個重要議題,其間,白居易忙裏忙外是不可或缺的組織者。白居易的組織工作做得也實在出色,壹面要當廷“啟奏”,壹面又要對可以解決民生疾苦,消除社會弊端卻又不便在朝堂上啟奏的,讓樂府譜曲、樂工臨場唱給皇帝聽。伴君之事,不可兒戲。“稍稍”二字亦足見白居易及廣大樂府員工在這件事上的謹慎、認真態度。白居易指導有方,組織得力,堪稱壹位傑出的領導者了。
白居易不僅是新樂府運動的傑出的領導者,也還是壹位身體力行者,在新樂府創作上有著豐富的實踐和精妙的理論。他現存新樂府50首,從不同角度指陳時弊,諷諭皇帝。如廣為流傳的《上陽白發人》,“湣怨曠也”;《新豐折臂翁》,“戒邊功也”;《捕蝗》,“刺長吏也”;《縛戎人》,“達窮民之情也”;《西涼使》,“刺封疆之臣也”;《杜陵叟》,“傷農夫之困也”;《繚綾》,“念女工之勞也”;《賣炭翁》,“苦宮市也”;《官牛》,“諷執政也”;《黑譚龍》,“疾貪吏也”;《秦吉了》,“哀冤民也”等等,這些詩篇運用活生生的事實,揭露朝政腐敗、官貪吏虐給老百姓造成的苦痛和災難。細品白居易的這些新樂府篇章,給人的感受是“其辭質而輕,欲見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辭覈而實,使采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律,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總而言之,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白居易《新樂府序》中的這段話,闡明了新樂府的創作目的以及新樂府創作在內容和形式上的基本要求,可以看作新樂府創作的基本綱領,更是白居易的經驗之談。用今天的眼光看,白居易是新樂府運動的傑出領導者,又是新樂府的寫作高手、理論專家,是壹位“內行”領導“內行”的行家裏手。
白居易對新樂府運動領導的傑出之處,還可以從另壹個方面得到見證,那就是因為他積極倡導並身體力行於新樂府運動而遭到的嫉恨和報復。白居易在《與元九書》中說:“凡聞仆《賀雨》詩,而眾口籍籍,已謂非宜矣。聞仆《哭孔戡》詩,眾面脈脈,盡不悅矣。聞《秦中吟》,則權豪貴近者相目而變色矣。聞《樂遊園》寄足下詩,則執政柄者扼腕矣。聞《宿紫閣村》詩,則握軍要者切齒矣。大率如此,不可遍舉。”讀這段文字,那些亂臣賊子、貪官汙吏對白居易的嫉恨情狀可以想見,進而還可以想見這些亂臣賊子、貪官汙吏對采詩官從“街陌”之間搜集到的民歌的嫉恨、恐懼情狀。
但是,恨歸恨,後面有皇帝、宰相撐著,誰也不能奈何他何,何況這也不是白居易壹人之所為?不過,壹旦有機可乘,他們就會以百倍的瘋狂施行報復。果然如此,到了宰相武元衡遇刺被害,白居易首先上疏急請捕賊以雪國恥時,“執政惡其越職言事,誣以非罪”而貶他為江州刺史。這還不解恨,就在白居易走馬上任之際,進而又借故貶他為江州司馬。因為說話不是時候,就壹貶再貶,顯然這是奸人的挾嫌報復,非要置白居易於死地而不可的。但是下層勞動人民喜歡他的新樂府,如元稹在《白氏長慶集序》中所說:“禁省、觀寺、郵侯墻壁之上無不書,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自篇章以來,未有如是流傳之廣者”,以至“巴蜀江楚間洎長安少年,遞相仿效,競作新詞,自謂為‘元和詩’”。由此可見白居易在新樂府運動中的影響,同時也可以證明,新樂府運動絕非是幾個文人騷客之間的彼此唱和,而是波及朝野,根植民間的詩歌“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