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神”(The
Lord
God
)
是從“YHWH
Elohim”翻譯過來的。“YHWH”在《聖經》裏出現了6823次,是最常見的單詞之壹。上帝的名字為什麽有兩個呢?“Elohim”作為宇宙和生命的創造主帶有普遍性和客觀性,“YHWH”這個單詞稍微具有具體的造出我們並賜予我們生命,象父母壹樣愛我們,參與我們的生活的主觀性,這個名字體現了人格化的上帝的品性。當然,除此以外上帝還有其他名字。
以色列百姓重視名字的含義,所以按照上帝顯現在他們面前的和役事時的情況與內容分為“El-Elon”(全能的神;創17:1)、耶和華以勒(耶和華準備;創22:14)、醫治者的耶和華(耶
17:14)、耶和華尼西(耶和華是我旌旗;出17:15)、造我們成為聖的耶和華(出
31:13)、耶和華沙龍(耶和華賜平安;士6:24)、萬軍之耶和華(詩
24:10)、牧者耶和華(詩
23:1)、耶和華的所在(結
48:35)、耶和華我們的義(耶
23:6)等多樣稱呼。
二章的記載是對壹章的補充說明,在英文聖經中更加清楚。用的是過去式。而希伯來文則用了壹個不完全式。作者所用的描寫方式,是典型的閃族史學家的文筆,就是先把主詞放前面,再把其它和他發生關系的名詞放在後面。所以才會有亞當在前面,野獸在後面的情形。用英文翻譯,最好寫成:God
brought
to
Adam
the
beasts
which
He
had
formed.用中文說就是:「神把他先前所造的野獸,都帶到亞當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