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寫作手法六種:記敘(敘述)、說明、議論、描寫、抒情、誇張。
1、記敘(敘述):述說和交代事情的前後經過、事物的發展過程或人物的經歷。記敘可以讓讀者對人物的活動與事件的發展全貌有清晰的了解。
2、說明:解釋明白事物的情況或道理;解釋和述說事物的形狀、性質、成因、構造、關系、功用和特點等,揭示出事物的本質、規律和意義。
3、議論:對人或事物的好壞、是非等表示意見;對人物、事件表明態度及對問題的看法。議論可以增強文章的思想深度,點明和加深所寫事物的意義,深化或升華主題(主旨)。
4、描寫:用語言文字等把事物的形象或客觀的事實表現出來;細致入微、繪聲繪色地描繪與刻畫人物、事件和環境。可以分為人物描寫與景物描寫。人物描寫又可以分為外貌(肖像)描寫、語言描寫、行動描寫、心理描寫和神態描寫。
5、抒情:抒發對事物的情感。抒情可以分為直接抒情(直抒胸臆)和間接抒情。間接抒情包括寄情於人、寄情於事、寄情於物、寓情於景、借景抒情、情景交融等。抒情可以增強文章的感染力,讓讀者與作品產生***鳴。
6、誇張:誇張是故意言過其實,對人或事做擴大、縮小或超前的描述,它既是修辭手法,也是表現手法。 它可以強調或突出人或事某壹方面的特點,強化感情。
形式特點:
平、仄是漢語聲調的兩大類。在近體詩和詞、曲中,用字的平仄有相當嚴格的規定,在壹些位置上,必須用平聲字,在另壹些位置上,必須用仄聲字。比如:“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杜甫《春望》),就是用“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句式。
對仗指的是壹聯詩中,在上下句相同位置上的字要屬於同壹類,如“東圃青梅發,西園綠草開”。“東”和“西”,“圃”和“園”,“青梅”和“綠草”,“發”和“開”,各自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