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文
互文,也叫互辭 ,是古詩文中常采用的壹種修辭方法。古文中對它的解釋是:“參互成文,含而見文。”具體地說,它是這樣壹種互辭形式:上下兩句或壹句話中的兩個部分,看似各說兩件事,實則是互相呼應,互相闡發,互相補充,說的是壹件事。由上下文義互相交錯,互相滲透,互相補充來表達壹個完整句子意思的修辭方法。
例句:
(1)秦時明月漢時關。(王昌齡《出塞》)此處應為,秦漢時的明月,秦漢時的關。
(2)煙籠寒水月籠沙。(杜牧《泊秦淮》)應翻譯為:煙霧籠罩著寒水也籠罩著沙;月光籠罩著沙也籠罩著寒水。
2、通感
通感修辭格又叫“移覺”,就是在描述客觀事物時,用形象的語言使感覺轉移,將人的聽覺、視覺、嗅覺、味覺、觸覺等不同感覺互相溝通、交錯,彼此挪移轉換,將本來表示甲感覺的詞語移用來表示乙感覺,使意象更為活潑、新奇的壹種修辭格。
例句:
(1)歌臺暖響,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風雨淒淒”(《阿房宮賦》
(2)疏影橫斜水清淺 暗香浮動月黃昏。”(林逋《山園小梅》)
3、比興
比興是古代詩歌的常用技巧。對此,宋代朱熹有比較準確的解釋。他認為:“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 通俗地講,“比”就是比喻,是對人或物加以形象的比喻,使其特征更加鮮明突出。“興”就是起興,即借助其他事物作為詩歌發端,以引起所要歌詠的內容。“比”與“興”常常連用。
例句:
(1)“孔雀東南飛,五裏壹徘徊”在這裏,詩人以孔雀向南飛去卻不願失偶分離來象征焦仲卿和劉蘭芝的恩愛依戀。既有“比”,也有“興”,為全詩定下了壹種纏綿悱惻的情調。
4、用典
用典,也就是用事,是壹種修辭手法。引用古籍中的故事,或詞句,為用典。可以豐富而含蓄地表達有關的內容和思想。
例句:
(1)千古江山,英雄無覓,孫仲謀處。舞榭歌臺,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斜陽草樹,尋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當年,金戈鐵馬,氣吞萬裏如虎。(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
5、反復
反復,是根據表達需要,有意讓壹個句子或詞語重復出現的修辭方法。
例句:
(1)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乍暖還寒時候,最難將息。三杯兩盞淡酒,怎敵他、晚來風急。雁過也,正傷心,卻是舊時相識。
(李清照《聲聲慢》)
6、比喻
比喻是壹種常用的修辭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點的乙事物來描寫或說明甲事物,是修辭學的辭格之壹。也叫“譬喻”、“打比方”,中國古代稱為“比”、或者“譬(辟)。
例句:
(1)可憐九月初三夜 露似珍珠月似弓。(白居易《暮江吟》)
7、誇張
誇張,是為了達到某種表達效果的需要,對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方面著意誇大或縮小的修辭方式。
例句:
(1)白發三千丈,緣愁似個長(李白《秋浦歌》)
8、借代
代,顧名思義便是借壹物來代替另壹物出現,因此多數為名詞。使用時,必須考慮替代的正當性與通用性,盡量不要化簡為繁,並且要讓文義通順。並且,此時的借代壹般是類似於以小見大,用小事物來反映大的局面或情況,使句子形象具體。通俗的說,借代是壹種說話或寫文章時不直接說出所要表達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與它密切相關的人或事物來代替的修辭方法。被替代的叫“本體”,替代的叫“借體”,“本體”不出現,用“借體”來代替。
例句:
(1)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杜甫《自京赴奉先詠懷五百字》)
(2)明月不諳離別苦,斜光到曉穿朱戶。 ?(晏殊《蝶戀花》)
9、設問
設問,是壹種常見的修辭手法,常用於表示強調作用。為了強調某部分內容,故意先提出問題,明知故問,自問自答。正確的運用設問,能引人註意,啟發思考;有助於層次分明,結構緊湊;可以更好地描寫人物的思想活動;突出某些內容,使文章起波瀾,有變化。
例句:
(1)庭院深深深幾許?楊柳堆煙,簾幕無重數。(歐陽修《蝶戀花》)
10、反問
反問是用疑問的形式表達確定的意思,以加重語氣的壹種修辭手法。反問只問不答,人們可以從反問句中領會別人想要表達的意思。反問也叫激問、反詰、詰問。
例句:
(1)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能不憶江南?(白居易《憶江南》)
11、排比
排比是壹種修辭手法,利用意義相關或相近,結構相同或相似和語氣相同的詞組(主謂/動賓)或句子並排(三句或三句以上),達到壹種加強語勢的效果。把結構相同或相似、意思密切相關、語氣壹致的詞語或句子成串地排列的壹種修辭方法。
例句:
(1)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孟子,告子下》)
12、對仗
對仗,中古時詩歌格律的表現之壹。詩詞中要求嚴格的對偶,稱為對仗。對仗主要包括詞語的互為對仗和句式的互為對仗兩個方面。對仗多用於駢文。 對仗又稱隊仗、排偶。它是把同類或對立概念的詞語放在相對應的位置上使之出現相互映襯的狀態,使語句更具韻味,增加詞語表現力。對仗有如公府儀仗,兩兩相對。對仗與漢魏時代的駢偶文句密切相關,可以說是由駢偶發展而成的,對仗本身應該也是壹種駢偶。
13、比擬
比擬就是把壹個事物當作另外壹個事物來描述、說明。 比擬的辭格是將人比作物、將物比做人,或將甲物化為乙物。運用這種辭格能收到特有的修辭效果:或增添特有的情味,或把事物寫得神形畢現,栩栩如生,抒發愛憎分明的感情。詩歌、小說、散文、寓言、童話等經常使用比擬的辭格。
14、頂真
頂針又稱頂真、聯珠或蟬聯(英文 anadiplosis),指用前壹句結尾之字(或結尾之詞)作為後壹句開頭之字(詞),使相鄰分句蟬聯。這是壹種比較常見的對聯手法,也很能體現漢字的特色。
例句:
(1)雖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壹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壹處也”。(林嗣環《口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