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兩漢:(楚辭體)
楚辭體,是戰國時期楚國屈原所創的壹種詩歌形式,其特點是運用楚地方言、聲韻,具有濃厚的楚地色彩。東漢劉向編輯的《楚辭》,全書十七篇,以屈原作品為主,而屈原作品又以《離騷》為代表作,後人因此又稱“楚辭體”為“騷體”。
漢魏到唐五代:(樂府體,歌行體)
樂府體,是指漢魏到唐五代樂府機關搜集保存而傳下來的可配樂的歌辭。
歌行體,是樂府詩的壹種變體。漢、魏以後的樂府詩,題名為“歌”、“行”的頗多,二者雖名稱不同,其實並無嚴格區別,都是“歌曲”的意思,其音節、格律壹般都比較自由,形式采用五言、七言、雜言的古體,富於變化,以後遂有“歌行”壹體。
唐開始:(格律體詩,分為絕句和律詩兩類)
古體詩和近體詩,是唐代形成的概念。唐代以前,寫詩不講究平仄、對仗,用韻自由,句式句數不拘,每句則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雜言諸體(後世使用古體詩、七言者較多),唐人因而將這類詩歌稱為古體詩,又稱古詩、古風。與古體詩相對的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是唐代形成的壹種格律體詩,分為絕句和律詩兩類,其字數、句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例如,起源於南北朝、成熟於唐初的律詩,每首四聯八句,每句字數必須相同,可四韻或五韻,中 間兩聯必須對仗,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如果在律詩定格基礎上加以鋪排延續到十句以上,則稱排律,除首末兩聯外,上下句都需對仗,也有隔句相對的,稱為“扇對”。再如,絕句僅為四句兩聯,又稱絕詩、截句、斷句,平仄、押韻、對偶都有壹定要求。 以格律嚴整計,格律詩中除律詩、絕句外,尚包括詞和曲,但近體詩只稱律詩絕句而不含詞曲,故嚴格地說,廣義的格律詩不能全等於近體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