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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壹個行動明確壹個大概的方向。那麽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麽寫?下面是我整理的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1

  壹、活動目的:

 通過開展書法比賽活動,激發同學們對書法的興趣,傳承我國文字文化,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給同學們壹個展示自我的舞臺,,並通過此活動互相促進交流,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環境。

  二、活動對象:

 全體學生。

  三、宣傳工作:

 1、利用橫幅、黑板報等形式宣傳。

 2、制定下發活動方案,各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宣傳發動工作。

  四、活動主題:

 漢字之源:漢字的產生、漢字的演變、漢字的傳播;

 漢字之美:書法藝術、作品賞析、漢字的魅力;

 漢字之趣:筆墨紙硯、字迷、諧音及妙用;

 漢字之法:接頭不規範字的調查研究、書法家勵誌故事、校園書法明星。

  五、活動的形式和內容

 (壹)書寫比賽:10月x日中午寫字天天練時間

 (1)比賽形式:

 1、學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比賽內容。(20分鐘)

 2、參賽學生使用鋼筆或中性水筆書寫。

 3、每位學生參賽用的紙由學校統壹發給。

 4、分年級進行。

 (2)比賽內容:自定

 (3)獎勵辦法:

 1、每班自己初評,挑選10個同學的作品送交學校評比。

 2、分年級設獎,壹等獎:2人;二等獎:3人;三等獎:5人。

 (二)書法現場會:10月x日周壹下午

 (三)、表彰大會

 綜合以上活動,設立書法比賽優秀班級獎,按學校班級總數的40%評出。對獲獎班級頒發獎狀並通報表揚,對獲獎個人頒發榮譽證書和獎品並通報全校表揚。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2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 根據《洪山區教育局關於開展學法用法演講比賽活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推動“法律進校園”,提高我校學生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學校特組織開展“法律在我心中”為主題的學法用法演講比賽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壹、參賽對象:

 我校非畢業年級每班選派學生1名參加全校決賽。

 二、演講內容:

 此次學法用法演講比賽內容,以“法律在我心中”為主題,主要反映學生日常生活中學法用法的體會和感悟,每名參賽選手演講時間限於3—5分鐘之間。

  三、時間安排:

 競賽分為預賽和決賽兩個階段進行。

 1、學校和各班宣傳發動階段(3月x日);

 2、4月x日前各班進行預賽,並將參賽學生名單報政教處;

 3、4月x日在校報告廳進行決賽。

  四、獎項設置

 本次演講比賽設壹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若幹名;

  五、評委:

 本次學法用法演講設評委5名(人員待定)。

  六、參賽要求

 1、演講內容要突出“法律在我心中”的`主題,賽前認真撰寫演講稿,演講內容要積極向上,有號召力、響應力。

 2、演講時語言要文明,吐字清晰,脫稿演講。

  七、評分細則

 各參賽選手以抽簽順序依次上臺演講,評委依據以下標準打分。決賽采用100分制,其中:

 1、演講內容(40分):要求緊扣主題,觀點鮮明,內容生動、格調積極向上,富有真情實感;

 2、語言表達(30分):要求脫稿演講、語言規範、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表達流暢,感情充沛;

 3、形象風度(20分):要求衣著整潔、儀表大方,舉止得體,能靈活運用語速、語調、手勢等演講技巧。

 4、綜合印象(10分):由評委根據選手的臨場表現作出綜合演講素質評價。 本次比賽采用總分取平均分制。評委現場打分後,由記分員匯總,再按總分平均分排序產生各獎項。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3

 根據《洪山區教育局關於開展學法用法演講比賽活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推動“法律進校園”,提高我校學生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學校特組織開展“法律在我心中”為主題的學法用法演講比賽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壹、參賽對象:我校非畢業年級每班選派學生1名參加全校決賽。

 二、演講內容:此次學法用法演講比賽內容,以“法律在我心中”為主題,主要反映學生日常生活中學法用法的體會和感悟,每名參賽選手演講時間限於3—5分鐘之間。

 三、時間安排:競賽分為預賽和決賽兩個階段進行。

 1.學校和各班宣傳發動階段(3月19日);

 月23日前各班進行預賽,並將參賽學生名單報政教處;

 月30日在校報告廳進行決賽。

 四、獎項設置

 本次演講比賽設壹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若幹名;

 五、評委:本次學法用法演講設評委5名(人員待定)。

 六、參賽要求

 1、演講內容要突出“法律在我心中”的主題,賽前認真撰寫演講稿,演講內容要積極向上,有號召力、響應力。

 2、演講時語言要文明,吐字清晰,脫稿演講。

 七、評分細則

 各參賽選手以抽簽順序依次上臺演講,評委依據以下標準打分。決賽采用100分制,其中:

 1、演講內容(40分):要求緊扣主題,觀點鮮明,內容生動、格調積極向上,富有真情實感;

 2、語言表達(30分):要求脫稿演講、語言規範、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表達流暢,感情充沛;

 3、形象風度(20分):要求衣著整潔、儀表大方,舉止得體,能靈活運用語速、語調、手勢等演講技巧。

 4、綜合印象(10分):由評委根據選手的臨場表現作出綜合演講素質評價。

 本次比賽采用總分取平均分制。評委現場打分後,由記分員匯總,再按總分平均分排序產生各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