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代語言的革命是以文學革命為發端的。提倡“詩界革命”的黃遵憲早在1868年(同治七年)就寫有這樣的詩句:“我手寫我口,古豈能拘牽?即今流俗語,我若等簡編,五千年後人,驚為古斕斑。”③黃遵憲提倡文學創作中口語與書面文字的壹致,把“流俗語”看作詩歌流芳百世的典範。俗語包含在方言之中。方言是地方語言,它是壹種語言的地方變體。某壹地區的方言與全民族語言總是具有壹些***同的特征。同時各地方言在在語音、詞匯、語法方面也存在著壹定的差異。俗語則是流行於民間,在群眾口頭中常用的壹些定型的通俗語句,包括諺語、俚語、歇後語等。俗語往往地方色彩很濃,所以有些俗語也即是方言詞語,兩者很難截然分開。因此許多方言匯釋的著作都兼收俗語。魯迅先生在《門外文談》中說“方言土語,很有些意味深長的話,我們那裏叫‘煉話’,用起來是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的用古典,聽者也覺得趣味津津。”黃遵憲對“流俗語”的推崇倍至,確實不無道理。常言道:“最幹凈的水是泉水,最精練的話是諺語。”又聞“諺語--語言中的鹽。”文學大師門從來沒有鄙視過方言土語。
幾乎與黃遵憲同時的梁啟超也主張采用言文壹致的“俗語文體”。他認為“自宋以來,實為祖國文學之大進化。何以故?俗語文學大發達故。宋後俗語文學有兩大派,其壹則儒家、禪家之語錄,其二則小說也。小說者,決非以古語之文體而能工者也。”而且“茍欲思想之普及,則此體非徒小說家當采用而已,凡百文章,莫不有然。”④裘廷梁還歸納出了“白話”的“八益”,即“省日力”、“除驕氣”、“免枉讀”、“保聖教”、“便幼學”、“煉心力”、“少棄才”和“便貧民”,⑤很明顯都是針對作品的思想內容和語文工具改革而言的。
五四時期的白話文運動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先導和標誌,它同樣先是壹場文學革命。“言文壹致”依然是它的宗旨。那麽,這時的“白話”是否就是常說的“官話”呢?似乎不是。錢玄同說過“我們提倡新文學,自然不單是改文言為白話便算了事。惟第壹步,則非從改用白話做起不可。”⑥胡適的“八事”中“四曰不避俗字俗語(不嫌以白話作詩詞)”。到1918年,胡適致錢玄同的《論小說及白話韻文》的壹封信中,曾將“白話”的語言特點,歸納為三條:
“(壹)白話的‘白’,是戲臺上‘說白’的‘白’,是俗語‘土白’的‘白’。故白話即是俗語。”
“(二)白話的‘白’,是‘清白’的‘白’,是‘明白’的‘白’。白話但須要‘明白如話’,不妨夾幾個明白易曉的文言字眼。”
“(三)白話的‘白’是‘黑白’的‘白’。白話便是幹幹凈凈沒有堆砌塗飾的話,也不妨夾幾個明白易曉的文言字眼。”⑦
由此可見,胡適所謂的“白話”或“話”是從口語的角度提出的,“白話”對立著文言,卻包容著方言。胡適並沒有明確區別方言和***同語。胡適認為“方言未嘗不可入文。如江蘇人說‘像煞有介事’五個字,我所知的各種方言中竟無壹語可表示這個意思。”⑧對“國語”與“方言”的關系,胡適還有著獨到的、發人深思的見解:“國語不過是最優勝的壹種方言;今日的國語文學,在多少年前,都不過是方言文學。正因為當時的人肯用方言作文學,敢用方言作文學,所以壹千多年之中積下了不少的活文學。其中那最有普遍性的部分,遂逐漸被公認為國語文學的基礎。……國語的文學從方言文學裏出來,仍需要向方言的文學裏去尋它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⑨……有了國語的文學,方才有文學的國語。……有了文學的國語,方才有標準的國語。(《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方言的文學也是這樣的。必須先有方言的文學作品,然後可以有文學的方言。有了文學的方言,方言有了多少寫定的標準,然後可以繼續產生更豐富更有價值的方言文學。”⑨由胡適等人的觀點看,方言與國語在文學中的作用幾乎平列,兩者之間互相補充,互相促進,***同為文學的繁榮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