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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愛情詩及為什麽喜歡的原因

李商隱的愛情詩,是朦朧詩,只說他愛上壹個女性,有刻骨的相思,但不說這是誰,不願意告訴具體的戀愛過程。他說的是心中的那壹份感情,由於相思而帶來的痛苦。 “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壹點通。”李商隱講道:我的身體不能像鳳凰那樣,生出壹雙翅膀,所以不能飛到妳那裏去與妳相會,但是我的心與妳是相通的。靈犀就是犀牛,犀牛頭上,有壹條白線,自上而下,這是心心相應相通的壹種象征。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春天的蠶它吐絲,吐也吐不盡,它把絲吐完了,壹個生命也結束了。絲的諧音字就是思念的思字。蠶吐絲,就像人思念對方,綿綿不絕地在那兒相思,壹直到生命的結束。蠟炬成灰淚始幹,蠟燭壹點就開始不停地流蠟淚,壹直要等到整個蠟燭都燒成灰,蠟淚才算流完。這是受相思的煎熬,壹輩子都在痛苦,沒完沒了,壹直要到生命的終結。 但是,到底怎麽愛,愛的是誰,他壹句也不說。我們沒有辦法去猜,盡管如此,這樣的詩還是很動人的,因寫的是他內心的壹種真正的感情。讀李商隱的愛情詩,會有壹種感覺,嫌他寫得太朦朧了。 李商隱視作唐代後期最傑出的詩人,詩風受李賀影響頗深,在句法、章法和結構方面受到杜甫和韓愈的影響。在唐朝的優秀詩人中,他的重要性僅次於杜甫、李白、王維等人。就詩歌風格的獨特性而言,與任何詩人相比都不遜色。但用典相對較多,有晦澀之嫌。贊賞李商隱詩歌,都是鮮明的個人風格。後世許多詩人模仿李商隱的風格,但沒有壹位被認可。 李商隱的詩具有鮮明而獨特的藝術風格,文辭清麗、意韻深微,有些詩可作多種解釋,好用典,有些詩較晦澀。現存約600首,特別是無題詩堪稱壹絕,最為突出。他的詩歌體現了他的思想,其人基本思想基本屬於儒家,但看中實用,對儒學有壹定的批判精神,認為不必規規然以孔子為師,不必以“能讓”為賢等。還有佛道思想,主張以“自然”為祖。李詩廣納前人所長,承杜甫七律的沈郁頓挫,融齊梁詩的華麗濃艷,學李賀詩的鬼異幻想,形成了深情、纏綿、綺麗、精巧的風格。 善於用典,借恰當的歷史類比,使難言的意思得以表達。李商隱的詩經常用典,比杜甫用得更深更難懂,而且常常每句讀用典故。在用典上有所獨創,喜用各種象征、比興手法,有時讀了整首詩也不清楚目的為何。而典故本身的意義,常常不是李商隱在詩中所要表達的意義。例如《常娥》詩中的(嫦娥),有人直觀認為是詠嫦娥之作,紀昀認為是悼亡之作,有人認為是描寫女道士,甚至認為是詩人自述,眾說紛紜。 這樣的詩,之所以優美,有它的合理性。就在於愛情本來就是兩個人之間的私下感情,它不是公之於眾,讓大家都知道的事。壹種在非常隱秘狀態下的心心相印,不需要第三者參加的感情。因此,它必然是委婉的,必然是柔美的,必然是溫柔的。表達時,不可能說得直截了當,更不能說得非常豪放。 “春蠶到死絲方盡”,這個比喻是李商隱從民歌中學來的,民歌中有許多天才創造。南北朝時,在長江流域的南朝,產生了很多民歌,大多是情歌,其中有壹首:“春蠶不應老,晝夜常懷絲,何惜微軀盡,纏綿自有時。”春天的蠶還沒有老,日日夜夜都在吐絲,它不可惜自己,整個小小的身體,要把絲全部吐光,因為吐出來的絲很纏綿,細細長長的,好像人對對方的思念壹樣,無窮無盡。這首民歌非常優美,描寫愛情的。 北方以遊牧民族為主,性格豪放,民歌也豪放,寫民歌豪放是可以的,但寫愛情不太妥當。愛情不能豪放,愛情詩風格壹豪放,就不是愛情詩了。 當時北朝有壹個社會問題,就是社會上男女比例失調,我們今天是男多女少,那個時候是女多男少。青年男子都去當兵打仗,戰爭不斷,戰死沙場。女同誌到了婚嫁年齡,找不到對象。在民歌中就有反映。老女不嫁,踏地呼天。已經到了婚嫁的年齡,尚未出嫁,踏地就是跺腳,呼天就是對天呼叫,雖然沒說她對天叫的是什麽,想可能是在叫:我要嫁人!而且是邊叫邊跺腳。這樣的題材,是不是婚姻愛情的題材?是!但是太豪放了,踏地呼天,像愛情詩嗎?不像!愛情詩就要寫得委婉,朦朧,才優美。 唐詩中,凡是描寫愛情的詩篇,不管是客觀描寫民間愛情的,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還是寫士大夫,像人面桃花這樣的,都非常優美。優美才是愛情詩,應該具有的美學風格。換句話說,唐代詩人寫愛情詩,他絕不會寫出這樣的句子,如老鼠愛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