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意境,中國古代文論多所論及。按說對壹篇有意境的作品,中國讀者是有眼力看得出來的。但是對《距離的組織》壹詩的意境,雖作者在自註中作過提示,論者為什麽仍很少論及呢?這不僅因為詩中所寫的“悟境”是“意境”中較為特殊的壹種,而且因為這首詩的“意境”是“意勝於境”的。其實在中國古代詩歌中,寫“悟境”的詩並不乏其例。如張若虛的《春江花月夜》:“江畔何人初見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無窮已,江月年年只相似。”李白的《月下獨酌》:“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陶淵明的《飲酒》:“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劉禹錫的《烏衣巷》:“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現代詩人中,廢名三十年代的詩作和馮至的《十四行集》都是寫“悟境”的名篇。但就中國詩歌的主流而言,詩人對“意境”的追求仍以對“情境”的描寫為多,而較少去寫“思境”與“悟境”。影響到文學批評和文學理論,也就對“思境”與“悟境”的揭示較少,導致了中國“意境”理論的籠統和局限。這是人們對詩歌創作實踐中所體現的“悟境”視而不見的原因。至於說到《距離的組織》壹詩所寫的意境具有“意勝於境”的特點,這是不難理解的。人們著意去探討這首詩的“意”,而總是忽略了它的“境”,就是這首詩“意勝於境”的反證。“意勝於境”並不是它的藝術缺陷,而是它的重要藝術特征。對於“意境”的差別,王國維曾指出有“以意勝”和“以境勝”的不同,二者在藝術境界上並沒有高下之分,決定藝術境界高下的是“意境”的有無與深淺:“夫文學之所以有意境者,以其能觀也。出於觀我者,意多於境。出於觀物者,境多於意。然非物無以見我,而觀我之時,又自有物在,故二者常互相錯綜,能有所偏重,而不能有所偏廢也,文學之工與不工,亦視意境之有無與深淺而已。”[15]這就說明,“以意勝”或“以境勝”只是出於不同創作要求而形成的“意境”的不同特征,以意勝者移情入境,“但抒我胸中逸氣”,主觀精神世界的呈露更具直接性;以境勝者,寫境寄情,“含不盡之意,見於言外”,主觀感情偏於間接性與含蓄性。中國傳統詩文大多走的是“寫境寄情”壹路,因而人們對“以境勝”的意境更容易作藝術感知,而對“以意勝”的“意境”卻往往視而不見,這也是《距離的組織》壹詩長期未能被真正解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