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詩人最開始是使用隋朝韻書,即陸法言所著的《切韻》。
《切韻》成於隋文帝仁壽元年(601)。***5卷,分193韻:平聲54韻,上聲51韻,去聲56韻,入聲32韻。唐代初年被定為官韻。
隨著唐朝進入鼎盛時期,詩歌創作蔚為大觀,唐玄宗開元二十年(公元732年)之後,孫愐著《唐韻》,對《切韻》做出修訂,增至195韻。
唐代詩人寫詩就是以《切韻》、《唐韻》為標準,其後經過北宋《廣韻》增加至200多韻部,韻部的細分逐漸阻礙了詩人的創作,於是出現了大規模的鄰韻合並,至南宋末,平水人劉淵編著新韻書,將韻部調整至106部,稱為“平水韻”。
因為平水韻是在唐音宋調的基礎上對《切韻》、《唐韻》、《廣韻》的合並處理,所以平水韻是完全可以用來分析唐詩的——因為標準越來越寬松。
宋滅以後,北方語言進入中原,大大地改變了詞牌、散曲等押韻模式,形成《詞林正韻》和《十三轍》等新韻格式。但是格律詩的發展已經進入尾聲,沒有大的變化,因此創作沿用《平水韻》至民國時期,白話文取代文言文之後,才有新韻對平水韻在近體詩領域的沖擊和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