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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原本形容兄弟情。為什麽現在變成了愛情的名句?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出自《詩經》的“擊鼓”壹節,意思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全詩寫的是壹個士兵在出征前的感受。按照《詩經》的註解,這首詩講的是他和戰友的約定:願* * *上戰場,願* * *同生共死!

後來壹些小說家在寫小說的時候,把這句話運用到愛情上,感動了很多人。於是慢慢的,大家都把這句話當成了最美的愛情誓言!

其實仔細讀全詩,會發現單句的註釋似乎有點牽強,因為這首詩描述的場景是上戰場(即南下平定宋、陳)前壹刻不在戰場上,而這句話是寫給誰的?沒有指定人選,可能是戰友,也可能是老婆!

而且它前面的壹句話是“生死闊,子富”,意思是:我無論生死,都要和妳立下誓言!所以從兩句詩的意思來看,不像是對戰友說的,更像是對妻子說的!

古人把這句話解釋為戰爭友誼的基礎:這是壹個士兵在戰場上的內心活動。如果註釋為不放過老婆,那就是小情,有點小氣;但如果理解為軍人之間的約定,那就是壹種為國捐軀的精神,會更加大度!

多年來,這句話壹直被認為是兄弟間的戰友情,但註釋者是這樣解釋的:這首詩是壹個小兵的心聲,與國家無關,是他對和平早日回歸家庭的小小心願!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這句話本來就是關於夫妻之間的愛情,按照它的解讀,更適合夫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