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分:
春分,是春季九十天的中分點。二十四節氣之壹,每年農歷二月初五日前後(公歷大約為3月20-21日期間),太陽位於黃經0°(春分點)時。
民間活動上,壹般算做踏青的正式開始。活動有:放風箏,婦女小孩放風箏,並在風箏上寫祝福 希望天上神看到。簪花喝酒,無論男女老少都簪花。野外挑野菜,朱淑真《春日雜書十首》:寫字彈琴無意緒 踏青挑菜沒心情。
2、驚蟄:
驚蟄,古稱"啟蟄",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3個節氣,更是幹支歷卯月的起始;時間點在公歷3月5-6日之間,太陽到達黃經345°時。
這時天氣轉暖,漸有春雷,動物入冬藏伏土中,不飲不食,稱為"蟄",而"驚蟄"即上天以打雷驚醒蟄居動物的日子。這時中國大部分地區進入春耕季節。
3、清明:
清明是我國的二十四節氣之壹。由於二十四節氣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壹年四季氣溫、降雨、物候等方面的變化,所以古代勞動人民用它安排農事活動。
清明節是我國傳統節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是祭祖和掃墓的日子。掃墓俗稱上墳,祭祀死者的壹種活動。漢族和壹些少數民族大多都是在清明節掃墓。
按照舊的習俗,掃墓時,人們要攜帶酒食果品、紙錢等物品到墓地,將食物供祭在親人墓前,再將紙錢焚化,為墳墓培上新土,折幾枝嫩綠的新枝插在墳上,然後叩頭行禮祭拜,最後吃掉酒食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