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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給我壹些清朝文字獄歷史資料

清朝時期的文字獄是空前絕後的,而且隨著統治的穩固而加深,越是統治穩定的時期,文字獄就越是登峰造極,至乾隆時期,以是無以附加的強化,中國的傳統文化,也因此而扭曲變形。按照魯迅的說法,“文苑中實在沒有不被蹂躪的處所了”(《且介亭雜文·買〈小學大全〉記》。順治帝興文字獄7次,康熙帝興文字獄12次,雍正帝興文字獄17次,乾隆帝興文字獄130多次。以下是清代歷朝重要的文字獄案件。

順治朝的文字獄

清朝文字獄的開端,起於順治四年——廣東和尚函可身攜壹本紀錄抗清誌士悲壯 順治

事跡的史稿《變記》,被南京城門的清兵查獲,在嚴刑折磨壹年後,定讞流放沈陽。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藝序案,毛重倬為坊刻 制藝所寫的序文不書“順治”年號,被大學士剛林認為是“目無本朝”,有關“正統”的“不赦之條”。由此規定:“自今闈中墨牘必經詞臣造訂,禮臣校閱,方許刊行,其余房社雜稿概行禁止”。從此誕生了清朝言論檢查 官,開始了中國的言論出版審查專制,中國人的“言論自由之人權”由此大倒退。

康熙朝的文字獄

跟之後的雍正、乾隆兩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獄還不算非常嚴重,但是也殺戮了大批文人。 明史案 從莊廷鑨明史案說起,卻說明熹宗天啟朝內閣首輔朱國禎受魏忠賢排擠,告病回到老家浙江烏程,編了 康熙

壹本《皇明史概》並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諸臣傳》。明亡後,浙江湖州有個叫莊廷鑨的富戶,他是個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國語”的鼓舞,也想搞壹部傳世史作。但他自己並不通曉史事,於是出錢從朱國禎後人處買了史稿,並延攬江南壹帶有誌於纂修明史的才子,補寫崇禎朝和南明史事。在敘及南明史事時,仍尊奉明朝年號,不承認清朝的正統,還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寫努爾哈赤的名字,寫明將李成梁殺死努爾哈赤的父祖,斥罵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為 “尚賊”、 “耿賊”,寫清軍入關用了 “夷寇”等等,這些都是清廷極為忌諱的。這部《明史輯略》刊刻後,起初並無事,只因幾年後幾個無恥小人,想去敲詐莊家,才惹出事來。當時主事者莊廷鑨已死去多年,莊父仗著有錢買通官府將敲詐者壹壹頂回。不想壹個叫吳之榮的小官壹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鰲拜等人對此大感興趣,頒旨嚴究。於是與莊氏《明史》有關連的人大禍臨頭。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麗的杭州城,清軍將《明史》案壹幹“人犯”七十余人(為《明史》寫序的、校對的,甚至賣書的、買書的、刻字印刷的以及當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時或淩遲、或杖斃、或絞死,壹時血濺人間天堂。“主犯”莊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屍,另有數百人受牽連發配充軍。 明史案開了以“逆書”索賂的惡劣先河。壹些惡棍效法吳之榮,去挑別人書文中的紕漏,牽強附會,指為“逆書”,漫天敲詐。如孫奇逢所編的《甲申大難錄》被人控告是紀念亡明,孫奇逢因此被押進京入獄,經人營救方才出獄。後來竟發展到歹徒們索性自制逆書,想敲詐誰就把誰的名字列上。這要數沈天甫、夏麟奇、呂中等人膽最大、心最黑。他們刻印壹本詩集,假托為陳濟生所編,書中作者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內閣中書吳元萊家索銀兩千兩被拒,遂將此書檢舉報官,經刑部審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斬於西市。 黃培詩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東發生了黃培詩案。黃培是山東即墨人,明末官至錦衣衛都指揮使,明亡後,隱居在家。曾經接濟過於七農民起義軍,所作詩如“壹自蕉符紛海上,更無日月照山東”、“殺盡樓蘭未肯歸,還將鐵騎人金徽”、“平沙壹望無煙火,惟見哀鴻自北飛”反映出黃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還和壹幫同道結為大社。告黃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黃寬之孫黃元衡。黃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進士、當上翰林後,為了歸宗還姓,解除與黃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黃家私下刻印並收藏有“悖逆”的詩文書籍等。因此黃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獄,被處斬。姜元衡還嫌不夠,又夥同惡人上了壹道《南北通逆》的稟文,指控顧炎武等“故明廢臣”和對清廷懷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間的通信,不是密謀造反,就是誹謗朝廷。在這份居心叵測的稟文中,姜元衡點了約三百人的名字,企圖制造壹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辦理的地步,山東總督、巡撫也親自過問。顧炎武為此被囚禁了近七個月,經朱彜尊等人四處營救才出獄。 《南山集》案 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對清廷隨意篡改明朝歷史甚感憤慨,他通過訪問明朝遺老和參考文字資料寫了壹本記錄明末歷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書印出十年後被人告發,因為書中用南明年號並涉及多爾袞不軌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將戴名世淩遲處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歲以上者立斬,女子及十五歲以下男子,發給清朝功臣家作奴仆。同鄉方孝標曾提供參考資料《黔貴記事》,也和戴名世同樣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職銜者,壹律革去;給《南山集》作序的汪灝、方苞、王源等處斬刑;給《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雲鶚等人及其妻、子,發寧古塔充軍。由《南山集》受到牽連的有三百多人,後來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淩遲為斬刑,本來應處斬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龍江,方孝標已死,但仍被發棺戮屍。 徐轉案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間有說唱藝人徐轉,用說唱的方法寫歷史。這本是壹代創舉,但是康熙帝認為他褻瀆歷史,就將徐轉問斬了。

雍正朝的文字獄

年羹堯案 雍正朝的文字獄始自年羹堯案。年羹堯是漢軍鑲黃旗人,進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壹帶平叛屢建 雍正

功勛,康熙末年授定西將軍、兼理川陜總督,壹意依附當時還是雍親王的胤禛。胤禛繼位後,年羹堯備受寵信,累授川陜總督、太保、撫遠大將軍,爵封壹等公。年羹堯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開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殺壹儆百,只是苦於沒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現“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天文奇觀,臣僚上表稱賀,胤禛特別註意年羹堯的奏表,並找到了“毛病”,壹是字體潦草,二是將成語 “朝乾夕惕”寫成了“夕惕朝乾”,此語意為終日勤慎,就是寫倒了意思也不變。雍正可不管這些,認為年羹堯居功藐上,心懷不軌,那些對年羹堯有怨懟的人見皇上帶了頭,便群起而攻之,於是年羹堯被劾成九十二條大罪。胤禛令年羹堯自裁,親族、同黨或斬首或流放或貶謫,凡是與他有壹絲牽連的人統統受到處罰。 年羹堯死後七天,汪景祺斬首示眾,即汪景祺西征隨筆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陜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堯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訪,乘機投書幹謁年羹堯,做了年羹堯的臨時幕客。汪景祺這次西遊著有《讀書堂西征隨筆》二卷,獻年羹堯收藏。年羹堯得罪抄家,《西征隨筆》被繳進宮中。雍正讀後咬牙切齒地在首頁題字雲:“悖謬狂亂,至於此極!惜見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種得漏網也。”大約是隨筆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堯。胤禛因此憤恨,但是又要表現自己孝道,處罪諭旨只稱汪景祺“作詩譏訕聖祖仁皇帝,大逆不道”。於是汪景祺被定處斬,梟首示眾,其頭骨在北京菜市口梟示了十年。妻子兒女發配黑龍江給披甲人(滿洲軍士)為奴;兄弟叔侄輩流放寧古塔;疏遠親族凡在官的都革職,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於牽累的人多,汪景祺僑居的平湖縣城甚至傳出“屠城”的謠言,居民驚惶逃竄。 與年羹堯有牽連的還有錢名世名教罪人案。錢名世字亮工,江蘇武進人,與年羹堯是鄉試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誼。雍正二年(1724年),權勢赫赫的年羹堯進京覲見,錢名世贈詩諛頌,有“分陜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鐘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詩句。年羹堯受誅,錢名世當然在劫難聞逃。雍正給他加的罪名是“曲盡諂媚,頌揚奸惡”。但沒有殺他,只是把他革職逐回原籍,卻又禦書“名教罪人”四字,命錢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額,掛在錢家中堂上。奇恥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錢名世無臉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孫孫都擡不起頭。胤禛還命常州知府、武進知縣每月初壹、十五去錢家查看匾額懸掛情形,如未懸掛則呈報巡撫奏明治罪。這還不夠,當錢名世離京時,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學士、九卿以下都作諷刺詩為錢名世“贈行”,結果***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詔作詩。雍正壹壹過目後,交付錢名世輯成專集,題為《名教罪人詩》,刊印後頒發全國學校,讓天下士子人人知曉。諷刺詩作得夠味的給予表揚,不夠味的給予處分。正詹事陳萬策詩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異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堯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誇獎。而翰林侍讀吳孝登則因詩句“謬妄”,被發配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作詩的人當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錢名世“百年遺臭辱簪纓”;有叫謝濟世的,他批判錢名世“自古奸諛終敗露”;但是不久,他們就跟著遭殃,亡國奴做豬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後的弟弟,壹等公佟國維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軍統領、理藩院尚書,雍正初年襲爵壹等公,授吏部尚書,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堯壹樣,是雍正的重臣,沒有他二人,很難登位,尤其是隆科多,據說還直接參與了弒君改詔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穩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堯已除,隆科多也必須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譜)罪付審,諸王大臣合議劾隆科多犯有四十壹條大罪,得旨永遠圈禁,家產追補贓銀,其二子也受處分。次年,隆科多死於禁所。 而與隆科多案有關的查嗣庭案結束於隆科多治罪前數月。查嗣庭字潤木,號橫浦,浙江海寧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進士,選入翰林,經隆科多保奏授內閣大學士大夫,後又經左都禦史蔡王廷保奏授禮部左侍郎。該文字獄詳見清初六家卷查慎行傳,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結束,查嗣庭戮屍、梟首,親族或斬或流放,牽連的江西官員統統革職。不僅如此,由於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進而遷怒於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獄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設浙江觀風整俗使,專職監視士人,整頓士風(接著東南各省相繼設立觀風整俗使)。十壹月又下詔停止浙江士人鄉試、會試。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擁護,說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吳山蒙恥”,條陳整頓風俗、約束士子的十條建議,雍正批轉浙江巡撫和觀風整俗使議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經浙江總督李衛請求,雍正才解除停止鄉會試的詔令,兩年後撤消觀風整俗使。 謝濟世案、陸生楠案 其後又有謝濟世案、陸生楠案,兩案都胎育於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田文鏡是監生出身,從州縣小吏歷練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撫。他政令嚴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員辦事懦緩,接連劾罷三四員州縣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黃振國,系左都禦史蔡王廷所薦。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隸總督的李紱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鏡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紱忍不住指責田文鏡,說他不該有意蹂躪讀書人。於是田文鏡上密疏參劾李紱因與黃振國等人科舉同年,所以有意袒護,言下之意是說李紱等人私結朋黨。不久,李紱入京覲見,陳述田文鏡貪虐及黃振國等人冤抑情狀。雍正稍加調查,就懷疑李紱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黨。 同年冬,浙江道監察禦史謝濟世上疏參劾田文鏡十罪。雍正把奏疏退還,而謝濟世堅持要上疏。雍正壹怒之下把謝濟世革職逮捕,大學士、九卿、科道會審擬斬。由於謝濟世所劾與李紱所劾內容完全壹致,都為黃振國鳴冤,黃振國是蔡王廷所薦,蔡王廷與李紱關系親密,雍正於是認定這幾個人在搞朋黨,將謝濟世減死發配新疆阿爾泰;蔡王廷降為奉天府尹;李紱降為工部侍郎(不久革職)。陸生楠,舉人出身,以軍功遷授吳縣知縣。引見時雍正見他應對滯訥,“舉動乖張”,便把他扣下來留京學習辦事,後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見時,雍正見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寫有“五經四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兇’,何以異於佛老”等句,覺得是諷刺自己。雍正進而想到他是廣西人,與謝濟世是同鄉,而李紱原先做過廣西巡撫,“平日必有與李紱、謝濟世結為黨援之處”。於是命把陸生楠革職,也發配阿爾泰。 陸生楠在阿爾泰著有《通鑒論》十七篇,竟成陸生楠通鑒論案的禍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駐守阿爾泰的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疏劾陸生楠《通鑒論》十七篇,文中“抗憤不平之語甚多,其論封建之利,言辭更屬狂悖,顯系排議時政”,《通鑒論》隨本繳進。雍正雍正得奏,於七月初三日諭內閣,對《通鑒論》中的“狂悖”議論逐條加以批駁。批駁完,雍正“提議”將“罪大惡極,情無可逭”的陸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擬陸生楠應治之罪。從官當然遵旨惟謹,這年年底,陸生楠在阿爾泰軍中處死刑。 錫保在疏劾陸生楠的同時,對謝濟世也參了壹本,說謝濟世所著《古本大學註》毀謗程朱,書隨本繳上,即謝濟世註大學案。雍正讀過後頌諭內閣,認為謝濟世不僅毀謗程朱,而且對時政“恣意謗訕”,尤切齒於《註》中所去:“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壹句,咄咄逼問道:“試問謝濟世:數年以來伊為國家敷陳者何事?為朕躬進諫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諫?所飾者何非?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壹二事否乎?”然後命朝臣議謝濟世應治之罪。眾臣擬謝濟世與陸生楠壹同處死,雍正心血來潮,密諭錫保在殺陸生楠時把謝濟世壹同綁赴刑場,最後卻宣布謝濟世免死,不知當時兩人是何感受。 曾靜、呂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陜西西安的壹條大街上,川陜總督嶽鐘琪正乘轎回署,突然有人攔轎投書。這就是曾靜、呂留良之獄,詳見江東義士卷呂留良傳。案結處置,呂留良、呂葆中父子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呂毅中斬立決;呂留良諸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家產悉數沒收。呂留良學生嚴鴻逵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其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學生沈在寬斬立決;黃補庵(已死)嫡屬照議治罪;刊印、收藏呂留良著作的車鼎豐等四人判斬監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裏外,還有十數人受杖責。而曾靜供詞及懺悔錄,集成《大義覺迷錄》壹書,刊後頒發全國所有學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認真觀覽曉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祿帶領曾靜到江浙壹帶等地宣講,命兵部尚書史貽直帶領張熙到陜西各地宣講。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兒子翻案,雍正曾聲明“朕之子孫將來亦不得以其詆毀朕躬而追究誅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繼位,尚未改元就公開翻案,命將曾靜、張熙解到京師,於十二月把二人淩遲處死,並列《大義覺迷錄》為禁書。(準確的來說,曾靜、呂留良案涉及到謀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時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羅織罪名清除異己而設置的刑獄。”的定義,並非典型的文字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