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大興人,史可法,年幼時貧窮地位低賤。住在窮人巷中供奉他的父母。光鬥做督學,可以因為參加童子試而拜見光鬥,光鬥感到驚奇說:“妳跟平常人不壹樣,以後名氣和地位壹定比我高。”於是招引他在自己宅子裏讀書,也常常送給他父母錢財物資。有壹天,光鬥晚上回來,天刮哲大風下著雪。來到史可法的房間,看到他在幾案下睡著了,兩個童子在兩旁站著。光鬥解下身上的衣服蓋在他身上,沒有讓他發覺。對他的愛惜到了這種地步。
到了左光鬥被捕的時候,史可法已經中了鄉試。史可法知道事情無可挽回(指營救左光鬥的事情),於是穿上青衣(扮成仆人),帶上壹盂飯,裝成左家送飯的家奴,給獄卒行了壹點小賄,才得以進去。
進去之後,看到左光鬥已經被打得骨肉開裂,抱著左光鬥哭了壹會,才餵他吃些東西。
左光鬥呼叫史可法的名字,寫給他看:“道鄰(史可法的號),妳要好好保重自己,將來天下有大難的時候,我希望妳能成為國家的柱石。自從我遭禍以來,逆黨每天都搜羅我的門生故吏,逮捕他們。現在妳挺身而出,抵抗這災禍,只不過是遵從了見識淺薄的小節,但卻觸犯了奸黨們的鋒芒,(這樣壹來),我死了,妳必須也跟著我死了,這就等於是再殺我壹次啊!”
史可法看了這些話,大哭壹場,再向左光鬥下拜。解下自己的腰帶束好左光鬥的腰(我想,應該是包紮),然後才出去。過了幾天,左光鬥死了。史可法再向獄卒行賄,進去為左光鬥收屍。屍體已經腐爛,無法辨識。因為認識那根腰帶,所以才得以用棺材將屍體裝斂起來,運回去埋葬。
2. 文言文翻譯 史可法《戴南山集》部分節選
及光鬥逮系,可法已舉於鄉矣。可法知事不可為,乃衣青衣,攜飯壹盂,佯為左氏家奴納橐饣者,賄獄卒而入,見光鬥已裂,抱之而泣乃飯光鬥。光鬥呼可法而字之曰:“道鄰宜厚自愛,異日天下有事,吾望子為國柱石。自吾被禍,門生故吏,逆黨日邏而捕之。今子出身犯難,尤狥硁硁之小節,而攖奸人之鋒,我死,子必隨之,是再戮我。“可法泣且拜,解帶束光鬥之腰而出。閱數日,光鬥死,可法仍賄獄卒,入收其屍,糜爛不可復識。識其帶,乃棺而斂之,得以歸葬。後 可法果以功名顯。
翻譯
到了左光鬥被捕的時候,史可法已經中了鄉試。史可法知道事情無可挽回(指營救左光鬥的事情),於是穿上青衣(扮成仆人),帶上壹盂飯,裝成左家送飯的家奴,給獄卒行了壹點小賄,才得以進去。
進去之後,看到左光鬥已經被打得骨肉開裂(這裏可能有問題,我覺得裂應該是更嚴重的,但壹時查不到更多資料,抱歉),抱著左光鬥哭了壹會,才餵他吃些東西。
左光鬥呼叫史可法的名字,寫給他看:“道鄰(史可法的號),妳要好好保重自己,將來天下有大難的時候,我希望妳能成為國家的柱石。自從我遭禍以來,逆黨每天都搜羅我的門生故吏,逮捕他們。現在妳挺身而出,抵抗這災禍,只不過是遵從了見識淺薄的小節,但卻觸犯了奸黨們的鋒芒,(這樣壹來),我死了,妳必須也跟著我死了,這就等於是再殺我壹次啊!”
史可法看了這些話,大哭壹場,再向左光鬥下拜。解下自己的腰帶束好左光鬥的腰(我想,應該是包紮),然後才出去。過了幾天,左光鬥死了。史可法再向獄卒行賄,進去為左光鬥收屍。屍體已經腐爛,無法辨識。因為認識那根腰帶,所以才得以用棺材將屍體裝斂起來,運回去埋葬。
後來史可法果然因為功名顯稱於世。
3. 古文《左忠毅公逸事》全篇翻譯先父曾經說,同鄉前輩左忠毅公在京都附近任學政。壹天,刮風下雪特別寒冷,幾個騎馬的隨從跟著左公外出,私行察訪走進壹座古廟。到了堂下小屋裏見壹個書生趴著桌子睡著了,文章剛成草稿。左公看完了,就脫下貂皮裘衣蓋在書生身上,並給他關好門。左公向廟裏的和尚了解這個書生,原來就是史可法。等到考試,吏官叫到史可法的名字,左公驚喜地註視著他,他呈上試卷,就當面批點他是第壹名。又召他到內室,讓他拜見了左夫人,並對夫人說:“我們的幾個孩子都平庸無能,將來繼承我的誌向和事業的只有這個書生了。”
等到左公被送進東廠監獄,史可法早晚守在監獄的大門外邊.可惡的太監防範窺伺很嚴。即使左家的傭人也不能靠近。過了好久,聽說左公受到炮烙酷刑,不久就要死了,史可法拿出五十兩銀子,哭泣著跟看守商量,看守受感動了。壹天,看守讓史可法換上破舊衣服,穿上草鞋,背著筐,用手拿著長鍬,裝做打掃臟東西的人,把史可法引進牢房。暗暗地指點左公呆的地方,左公卻靠著墻坐在地上,臉和額頭燙焦潰爛不能辨認,左邊膝蓋往下,筋骨全部脫落了。史可法走上前去跪下,抱著左公膝蓋就哭泣起來。左公聽出是史可法的聲音,可是眼睛睜不開,於是奮力舉起胳臂用手指撥開眼眶,目光像火炬壹樣明亮,惱怒地說:“沒用的奴才!這是什麽地方?可妳來到我這裏!國家的事情,敗壞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我已經完了,妳又輕視自己不明大義,天下事誰能支持呢?還不趕快離開,不要等到壞人捏造罪名來陷害妳,我現在就打死妳!”於是摸索地上刑具,
做出投打的樣子。史可法閉著嘴不敢出聲,快步地出來。後來史可法常常流著淚講述這件事,告訴別人說:“我的老師的肝肺、都是鐵石所鑄造出來的。”
崇禎末年,張獻忠在蘄春、黃岡、潛山、桐城壹帶活動。史可法憑著鳳陽、廬州道員的身份奉命防守禦敵。每次有警報,就幾個月不能上床睡覺,他讓士兵輪番休息,可是自己在帳篷外邊坐著。挑選了強健的士卒十人, 命令二人蹲坐著用背靠著他,過了壹更就輪番替換壹次。每到寒冷的夜晚站立起來,抖動自己的衣裳,鎧甲上的冰霜散落下來,像金屬響亮的聲音。有人勸他稍微休息壹下,他說:”我上怕辜負朝廷,下怕愧對我的老師呀!”
史可法指揮軍隊,往來於桐城。壹定親自到左公府第向太公、太母請安,並到廳堂上拜見左夫人。
我本家的老前輩塗山,是左公的外甥,他和先父很要好,說左公在監獄裏對史可法講的話,是親耳從史可法那裏聽到的。
4. 古文《左忠毅公逸事》全篇翻譯先父曾經說,同鄉前輩左忠毅公在京都附近任學政。
壹天,刮風下雪特別寒冷,幾個騎馬的隨從跟著左公外出,私行察訪走進壹座古廟。到了堂下小屋裏見壹個書生趴著桌子睡著了,文章剛成草稿。
左公看完了,就脫下貂皮裘衣蓋在書生身上,並給他關好門。左公向廟裏的和尚了解這個書生,原來就是史可法。
等到考試,吏官叫到史可法的名字,左公驚喜地註視著他,他呈上試卷,就當面批點他是第壹名。又召他到內室,讓他拜見了左夫人,並對夫人說:“我們的幾個孩子都平庸無能,將來繼承我的誌向和事業的只有這個書生了。”
等到左公被送進東廠監獄,史可法早晚守在監獄的大門外邊.可惡的太監防範窺伺很嚴。即使左家的傭人也不能靠近。
過了好久,聽說左公受到炮烙酷刑,不久就要死了,史可法拿出五十兩銀子,哭泣著跟看守商量,看守受感動了。壹天,看守讓史可法換上破舊衣服,穿上草鞋,背著筐,用手拿著長鍬,裝做打掃臟東西的人,把史可法引進牢房。
暗暗地指點左公呆的地方,左公卻靠著墻坐在地上,臉和額頭燙焦潰爛不能辨認,左邊膝蓋往下,筋骨全部脫落了。史可法走上前去跪下,抱著左公膝蓋就哭泣起來。
左公聽出是史可法的聲音,可是眼睛睜不開,於是奮力舉起胳臂用手指撥開眼眶,目光像火炬壹樣明亮,惱怒地說:“沒用的奴才!這是什麽地方?可妳來到我這裏!國家的事情,敗壞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我已經完了,妳又輕視自己不明大義,天下事誰能支持呢?還不趕快離開,不要等到壞人捏造罪名來陷害妳,我現在就打死妳!”於是摸索地上刑具, 做出投打的樣子。史可法閉著嘴不敢出聲,快步地出來。
後來史可法常常流著淚講述這件事,告訴別人說:“我的老師的肝肺、都是鐵石所鑄造出來的。” 崇禎末年,張獻忠在蘄春、黃岡、潛山、桐城壹帶活動。
史可法憑著鳳陽、廬州道員的身份奉命防守禦敵。每次有警報,就幾個月不能上床睡覺,他讓士兵輪番休息,可是自己在帳篷外邊坐著。
挑選了強健的士卒十人, 命令二人蹲坐著用背靠著他,過了壹更就輪番替換壹次。每到寒冷的夜晚站立起來,抖動自己的衣裳,鎧甲上的冰霜散落下來,像金屬響亮的聲音。
有人勸他稍微休息壹下,他說:”我上怕辜負朝廷,下怕愧對我的老師呀!” 史可法指揮軍隊,往來於桐城。壹定親自到左公府第向太公、太母請安,並到廳堂上拜見左夫人。
我本家的老前輩塗山,是左公的外甥,他和先父很要好,說左公在監獄裏對史可法講的話,是親耳從史可法那裏聽到的。
5. 史可法的詩句偶成 逸興豪情豈易降,試評今古有誰雙? 近來學得持雌訣,鎮日無言獨對江。
憶母 時督兵白洋河 母在江之南,兒在江之北。 相逢敘夢中,牽衣喜且哭。
燕子磯口占 時奉詔剿左兵 來家不面母,咫尺猶千裏。 磯頭灑清淚,滴滴沈江底。
六安署病中中感懷 待理猶繁苦抱屙,公余側枕喚如何。 民饑由已嗟艱食,兵悍逢人欲弄戈。
撫字無能先布德,催科寧忍復為苛。 白雲交瘁燕山下,國手誰憐妙劑多?壽彭雲舉先生九十 傳經伏氏齒相當,系出錢鏗世更長。
嶺外政成垂雨露,淮南書就挾風霜。 生同文佛初臨日,居是回仙四至鄉。
教得梨園歌舞艷,坐看人代變滄桑。壽某 流星園內歲華垂,鶴發雙雙進壽卮。
種秫有田堪嘯詠,扶藜無事任委蛇。 齊眉笑指山容老,繞膝驚看國士奇。
最喜恩波春似海,輝煌紫誥下彤墀。送管城齋少宗伯同年歸裏 長幹秋老落潮初,壹棹秦淮碧玉蕖。
獨向新亭揮淚別,江南惟有管夷吾。
6. 求文言文閱讀選自《明史·史可法傳》,有刪改的答案史可法,字憲之,大興籍,祥符人。世錦衣百戶。祖應元舉於鄉,官黃平知州,有惠政。語其子從質曰:“我家必昌。”從質妻尹氏有身,夢文天祥入其舍,生可法。以孝聞。舉崇禎元年進士,授西安府推官,稍遷戶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
八年,遷右參議,分守池州、太平。其秋,總理侍郎盧象升大舉討賊。改可法副使,分巡安慶、池州,監江北諸軍。黃梅賊掠宿松、潛山、太湖,將犯安慶,可法追擊之潛山天堂寨。明年,祖寬破賊滁州,賊走河南。十二月,賊馬守應合羅汝才、李萬慶自鄖陽東下。可法馳駐太湖,扼其沖。十年正月,賊從間道突安慶石牌,尋移桐城。參將潘可大擊走賊,賊復為廬、風軍所扼,回桐城,掠四境。知縣陳爾銘嬰城守,可法與可大剿捕。賊走廬江,犯潛山,可法與左良玉敗之楓香驛,賊乃竄潛山、太湖山中。三月,可大及副將程龍敗歿於宿松。賊分其黨搖天動別為壹營,而合八營二十余萬眾,分屯桐城之練潭、石井、陶沖。總兵官牟文綬、劉良佐擊敗之掛車河。
當是時,陜寇聚漳、寧,分犯岷、洮、秦、楚、應、皖,群盜遍野。總理盧象升既改督宣、大,代以王家禎,祖寬關外兵亦北歸。未幾,上復以熊文燦代家禎,專撫賊。賊益狂逞,盤牙江北,南都震驚。七月擢可法右僉都禦史,巡撫安慶、廬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之光州、光山、固始、羅田,湖廣之蘄州、廣濟、黃梅,江西之德化、湖口諸縣,提督軍務,設額兵萬人。賊已東陷和州、含山、定遠、六合,犯天長、盱眙,趨河南。可法奏免被災田租。冬,部將汪雲鳳敗賊潛山,京軍復連破老回回舒城、廬江,賊遁入山。時監軍僉事湯開遠善擊賊,可法東西馳禦,賊稍稍避其鋒。十壹年夏,以平賊逾期,戴罪立功。
7. 《明史·史可法傳》翻譯《明史·史可法傳》譯文:史可法,字憲的,祥符人。
祖父閻應元舉人,官黃平知州,有惠政。對他的兒子從本質說:“我們壹定會昌盛。”
從質妻子尹氏懷孕,夢見文天樣人其舍,生可以法。以孝聞名。
崇禎元年進士舉,授任西安府推官,逐漸升任戶部主事,歷任員外郎、郎中。規範短小精悍,臉黑,眼睛閃爍閃爍發光。
廉潔誠信,與下平均辛苦。軍隊行進,人不先吃不飽,未授衣不先到,因此有人拼命。
十二年夏,丁外艱難去。穿網,在戶部右侍郎兼右愈都禦史。
十七年四月初壹,聽說賊侵犯網,誓師勤王。渡江到浦口,聽說北都陷落,白色的上衣發喪。
鳳陽總督馬士英暗中與阮大鐵商議,主立福王。群臣入朝,王色紅想躲避。
可法說:“王不避,應該正接受。“既然朝廷,議戰。
可法說:“您應該穿素服住在郊外,從軍隊北征,向天下表示壹定會報仇的意思。”王點頭。
可法祭二陵完畢,上疏說:“陛下即位初年恭敬拜謁孝陵哭泣盡哀道路感動如果親自拜謁二陵親見泗鳳野草滿目雞犬沒有聲音會更加悲憤希望善始善終。”王嘉回答的。
總兵官高傑在揚州,桀驁太。可以開誠布公法,引導以君臣大義。
傑大感悟,奉約束。傑率軍北征,到睢州,為許定國殺死。
手下的軍隊大亂,屠睢旁近二百裏幾乎全部。變化報告,規範流淚跺腳嘆息說:“中原不好了。”
就如同徐州。俄報盱眙已經投降大清,可以壹天夜裏逃回揚法州。
大清軍隊大規模到來,逼近城下,城被攻破。規範自殺沒有區別,壹個參將擁有規範出小東門,於是被逮捕。
可法大喊道:“我史督師啊。”於是就殺了他。
規範四十多歲,沒有妳,他妻子想把我。嘆息說:“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著想呢!”可法死,過了壹年,家裏人舉袍笏招魂,葬在揚州城外的梅花嶺。
原文:史可法,字憲之,祥符人。祖應元舉於鄉,官黃平知州,有惠政。
語其子從質曰:“我家必昌。”從質妻尹氏有身,夢文天祥入其舍,生可法。
以孝聞。舉崇禎元年進士,授西安府推官,稍遷戶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
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爍爍有光。廉信,與下均勞苦。
軍行,士不飽不先食,未授衣不先禦,以故得士死力。十二年夏,丁外艱去。
服闕,起戶部右侍郎兼右僉都禦史。十七年四月朔,聞賊犯闕,誓師勤王。
渡江抵浦口,聞北都既陷,縞衣發喪。鳳陽總督馬士英潛與阮大鋮計議,主立福王。
群臣入朝,王色赧欲避。可法曰:“王毋避,宜正受。”
既朝,議戰守。可法曰:“王宜素服郊次,發師北征,示天下以必報仇之義。”
王唯唯。可法祭二陵畢,上疏曰:“陛下踐阼初祗謁孝陵哭泣盡哀道路感動若躬謁二陵親見泗鳳蒿萊滿目雞犬無聲當益悲憤願慎終如始。”
王嘉答之。總兵官高傑居揚州,桀驁甚。
可法開誠布公,導以君臣大義。傑大感悟,奉約束。
傑帥師北征,至睢州,為許定國所殺。部下兵大亂,屠睢旁近二百裏殆盡。
變聞,可法流涕頓足嘆曰:“中原不可為矣。”遂如徐州。
俄報盱眙已降大清,可法壹日夜奔還揚州。大清兵大至,薄城下,城遂破。
可法自刎不殊,壹參將擁可法出小東門,遂被執。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師也。”
遂殺之。可法年四十余,無子,其妻欲置妾。
太息曰:“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計乎!”可法死,逾年,家人舉袍笏招魂,葬於揚州郭外之梅花嶺。 擴展資料《明史》創作背景清朝入主中原後,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壹日),禦史趙繼鼎奏請纂修《明史》(註:趙繼鼎奏請纂修《明史》的記載,見於《清世祖實錄》卷15,何冠彪《順治朝〈明史〉編纂考》壹文首揭此事。
但清廷何時決議纂修,尚無確切史料證實。清代官書中亦不見有關纂修《明史》的詔令,《清世祖實錄》中僅見幾位總裁於順治二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欽奉聖諭,總裁《明史》”,並提出副總裁及纂修人員名單。
這種“欽奉聖諭”,很可能僅是早朝時的口頭指示而已。以往論著稱順治二年五月“詔修《明史》”,表述確實有所不當,準確言之為:順治二年五月,清廷組成《明史》的纂修人員。)
得到了清朝廷的認可。 其後,大學士馮銓、李建泰、範文程、剛林、祁充格為總裁,操辦此事。
是年五月,由總裁提名副總裁和纂修官,並設收掌官七員,滿字謄錄十員,漢字謄錄三十六員, 揭開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停止。
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為監修,開始纂修明史。於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後定稿,進呈刊刻。
《明史》是我國歷史上官修史書中纂修時間最長的壹部。如果從清順治二年(1645年)開設明史館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進呈,前後歷時九十四年。
假如從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組織班子編寫起至呈稿止,為時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