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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賞《紅樓夢》中賈探春的判詞《分骨肉》

賈探春判詞:

才自精明誌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清明涕送江邊望,千裏東風壹夢遙。畫面裏,兩個人放風箏,壹片大海,壹只大船,船中有壹女子,掩面泣涕之狀。

《分骨肉》曲:

壹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鑒賞]

賈探春雖然是庶出,但是他在十二金釵正冊裏排在了他的姐姐迎春、妹妹惜春、精明強幹的鳳姐姐和史湘雲的前面。賈家四姊妹的名字“元”“迎”“探”“惜”是可以讀作“原應嘆息”的。作者對他們的命運壹概感到悲慘可嘆;不過單單把其中的三姑娘探春寫成壹個才能出眾、不同凡響的人物。她的報復與才能哪有發揮的機會?論詩才,她不及黛玉和寶釵,但首先發起詩社的卻是探春。從有了詩社之後,林、薛、寶玉、湘雲、李紈等才會常集會,展開了青年人不以長輩為中心而自己活動的局面。這不過是探春具有組織才能的壹點側面表現而已。

至於探春他有個綽號叫做“玫瑰花”從此其中不難看出在嬌艷的外表底下有著壹顆不想受人擺布,時時刻刻保護自己的心。在四春中才能最為特例獨出,理家,起詩社是他帶頭,抄檢大觀園時表現最勇敢,最特殊的是他煩寶玉到廟市上去買的小玩意,都是民間工藝,趣味盎然的小品傑作。可見他的審美水平特高,他批評那種富貴而俗氣的“沒處擱的”瓷器銅器(大抵宮廷風格)。都預示了他是壹個精明能幹,有心機,能決斷,連鳳姐和王夫人都畏她幾分、讓她幾分的三姑娘。

探春最後是遠嫁,不是嫁給了壹般的男人,去過壹種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壹番獨特的作為。在這我就把前面提到過的。第五十五回,趙姨娘為兄弟趙國基死後的喪葬賞銀壹事來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這樣的話:“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壹番事業,那時自有我壹番道理!”做壹個解釋。這當然是很重要的伏筆,她在八十回後,果真就像男人那樣地出去了,但那是不壹般地出去,那是壹去難返的流放式的遠嫁。但是,這個美麗、睿智而有管理才幹的女性,會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以釋放自己的才能來抗衡內心的痛苦。

探春最後的結局遠嫁海外,不知所蹤。探春這樣的生存方式,也非作者之理想。賈探春最後遠嫁到海外了嗎?是利用前八十回中的伏線、暗示等,來推測八十回後人物的結局。因為按照學術界通常的看法後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的原稿,而是高鶚所續作。既然是續作,就是“假”的。“探佚學”,就是要探出曹雪芹的原意。梁歸智先生在探佚學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他認為,探春的結局並非是嫁給了“鎮海總制之子”,而是嫁到了“中國以外的壹個海島小國作王妃”。這種看法是不是有道理呢?第五回,探春的判詞附有壹幅畫,是兩個人放風箏,有壹片大海,壹支大船,船中有壹個女子掩面涕泣。判詞雲:才自精明誌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清明涕送江邊望,千裏東風壹夢遙。這幅畫很明白是暗示探春要飄洋過海,像風箏斷線壹樣遊蕩飄泊,遠離故國。如果像程、高續書那樣,僅僅是嫁到海疆,那是與判詞不合的。《紅樓夢》曲的《分骨肉》,也是詠探春的:“壹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離家三千裏之遙,而且還是水路,只能是海外。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眾姐妹在怡紅院中行酒令抽簽。酒簽上的詩句,皆暗喻各人命運。探春的簽上有壹枝杏花,底下寫著“瑤池仙品”四字,有壹句詩,道是“日邊紅杏倚雲栽。”註雲:得此簽者必得貴婿。眾人笑道:“……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妳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探春既是“王妃”,又要乘船遠去,遠離“骨肉家園”,除了去海外,是沒有其它出路的。

二十二回,探春作了壹謎:

階下兒童仰面時,清明妝點最相宜。

遊絲壹斷渾無力,莫向東風怨別離。

謎底是風箏,暗寓探春遠適。

那是怎麽回事呢?

“抄家”是俗常的口頭話,官書上的文詞叫做嚴“籍沒”——即查抄造冊登記沒收的意思。在賈府真被籍沒之前,還有許多事情要發生,不是壹下子直線發展,壹瀉到底的形勢。先說元春死後,姊妹中能有作為、可望暫支危廈的人材,只有探春壹個了。有她在,委以實任真權,還能轉危為安,救亡收散。可是她也必須離開骨肉家園,遠遠地別去了。

探春是朵玫瑰花,又香又艷,只是有刺兒紮手,不好惹。她又是杏花,命中主得貴婿,嫁為某地的王妃,壹去無歸。她離去的時候是清明佳節,送行的在江邊上,探春要乘坐壹艘大艦遠行了,彼此臨別都悲懷涕泣。探春說,這些,孩兒已思慮再四,才敢出頭的。因為,我壹走,可換來特恩寬赦,家事可保;我自己雖遠嫁不幸,總比抄家之後沒入官家給人去做奴婢要強得多。所以我這壹去,可望家裏外頭勉圖各保平安,不致大災大禍。如此,只得請父母暫舍不忍之心,別無他路可走了!這就正是所說的“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的十個字的真正內涵,這也就是探春大義超常、舍身救眾的“脂粉英雄”之本色!

第七十回,大家填柳絮詞。曹雪芹寫得很精心。他寫到賈探春填詞,只填成了上半闕,最後由賈寶玉給他續了下半闕。寶玉續的下半闕裏面有壹句:“縱是明春再見隔年期。”柳絮每年春天來壹次,寶玉有壹個願望,就是明年還可以再見到。為什麽偏偏要由寶玉來寫這樣壹句?我想曹雪芹的用意很明顯,因為探春自己寫的上半闕最後壹句叫做“壹任東西南北各分離”,探春自己寫的這句意味著永遠分離,離開後就再不可能見面了。如果把整首詞都當做探春的作品,那就等於探春預言自己還會回來。曹雪芹他很精心地安排,他偏寫探春壹時才力不計,寫不出下半闕,寶玉寫的下半闕裏的那句“縱是明春再見隔年期。”,就成為是壹個虛妄的幻想,只是寶玉個人的壹種願望,是不能實現的。

第七十回末尾,寫寶玉和眾女兒們放風箏,探春放的是壹只鳳凰,這本來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飄來壹個鳳凰風箏,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來了個門扇那麽大的喜字風箏,還發出鐘鳴壹般的聲音,這不更錦上添花了嗎?兩只鳳凰壹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風箏最後竟是絞在壹起,三下齊收亂頓,結果呢,線全斷了,三個風箏全都飄飄搖搖遠去了,竟是很糟糕的壹個局面。

我認為,這就喻示著,探春的遠嫁,表面上體面,其實,是雙方政治較量當中的壹個互相妥協的產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賈珍說的那個歇後語,叫做“黃柏木作磬槌子——外頭體面裏頭苦”。於是,再想想,第五回冊頁裏關於探春那幅畫,為什麽壹定要畫兩個人而不是壹個人放風箏,船上那個女子為什麽掩面泣涕?就是象征著,休戰可能是短暫的,兩只風箏隨時又可能絞成麻花,齊收亂頓,線斷無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燈謎詩,有壹句就是“遊絲壹斷渾無力”,她遠嫁後,其實也可以說是命若遊絲。

在判詞的畫中有2兩撥人去送探春這是怎麽回事呢?還有就是在放風箏的那壹段還有壹個另外的解譯。探春遠嫁,要有娘家人送行

而且,還有兩撥娘家人去送探春,是為什麽呢。應該大家想壹想。在賈母80歲的生日上,來了壹個是南安王老太妃,她在賈母壽筵上,想見寶玉,叫賈母給推了,他什麽叫寶玉呢,估計想和賈家提親,因為寶玉名聲在外,慕名而來。這壹點再此說明了賈母支持木石姻緣的決心。他看見不到寶玉又叫賈家的幾個小姐,來看看。估計是想為王府裏的世子,挑壹個媳婦,可是賈母是怎麽安排的呢,他叫了薛、林、湘出來,又單單的叫探春出來,因為前面的三個小姐,都不是賈家的,提親要找他本家的長輩,賈家做不了主。唯獨叫探春出來,就等於直接告訴南安王老太妃這個是我們家的姑娘,我們可以做的了主。直接就把探春推銷了出去。賈母為什麽,不叫迎春出來呢。迎春應該在那個時候是壹個年齡比較大的女孩子了,因為迎春這個二木頭,生性懦弱,又不善言談。怎麽能叫他去做世子的夫人呢。要知道世子如果世襲了爵位,他就是王爺,他的夫人就是王妃。對於探春的能力賈母甚至,所以他單單只叫探春出來,是想賈家再出壹位賈元春。可是,最後這門婚事沒有做成,這是為什麽呢,這個又要提到他們放風箏時候出現,情況的另壹層含義了。探春放的是壹只鳳凰,這本來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飄來壹個鳳凰風箏,攪在了壹起,這就是說,賈家和南安王的婚事。後來呢。又來了個門扇那麽大的喜字風箏,還發出鐘鳴壹般的聲音,那三只風箏最後竟是絞在壹起,三下齊收亂頓,結果呢,線全斷了,三個風箏全都飄飄搖搖遠去了。這就預示著,壹個比王爺還大的權利。把這個婚事給取消了。那就是皇帝,我上面說了和番的事情在這裏就不講了,那為什麽又有2撥人送他呢,因為,雖然探春跟南安郡王的壹個兒子訂了婚,但南安郡王肯定願意為聖上奉獻壹切,把原來將探春娶為媳婦的做法,改為收養他為女兒,這樣探春也就真具有了郡主的身份,拿去跟壹個彈丸番國和親,賈家體面,南安郡王家也榮耀,又省的動用真的公主、郡主,啟不四角周全?而且人們知道賈政已是待罪之身,聖上能容罪家的女子破格成為郡主,送出和番,也昭顯聖上的仁厚德澤。賈家當然是他的本家,應該會去送他,但南安郡王家既然改娶他為收為養女,也算是他父母家了,也得去江邊送他,這就兩撥娘家人去送行。探春遠嫁茜香國,當然失去了成為南安王妃的可能,但是去嫁給茜香國女王的兒子,他就是那國的王妃了。不過妳壹定要把那個王妃想象得如何美好,漂洋過海,貧會苦悶,當那樣的王妃其實就是壹種流放。賈探春就這樣告別了自己風雨飄搖的家園,告別了自己的親生父母,和跟自己耳鬢廝磨美好相處的二哥哥和姐妹們,那氣氛,應該是悲愴的。伏了分骨肉曲中的意境。

她是斷線風箏,有去無回。脂硯齋在她的燈迷詩後有條批語說:“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悲哉傷哉!”可見,第壹,她的遠嫁,不是在賈家遭遇滅頂之災,徹底敗落之後,應該是在榮國府為甄家藏匿罪產的事情剛剛爆發,第壹波打擊初來的時候;第二,她遠嫁沒多久,皇帝就把寧榮二府參與“月派”謀反跟當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賬壹齊算,那時候應該是幾乎沒有什麽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對她的處世應變能力的激賞,竟使批書人認為在那樣壹種近乎絕境的情況下,如果她還沒遠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諸子孫不至離散;第三,這條批語的口氣,讓我們感覺到,“此人”,也就是探春這個角色,在真實生活裏是確實存在的,而書裏的故事,也是大體都存在的,否則,對壹部完全虛構,人物全憑想像捏合的故事書,犯不上去做這樣的設想,去哀哉傷哉地悲嘆。探春這個傑出的女性,在那個封建官僚的社會裏,最後只是壹個政治的犧牲品,但他的犧牲終究沒有挽回賈家的敗落,實在真是令人嘆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