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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蝗遊累雲嶺——遊子遊弟兩首詩賞析之二

有兩首,* * *,是第二首。這組詩寫於1074(熙寧七年)八九月間,蘇軾即將離開杭州做判官。那壹年,蘇軾三十九歲。他的弟弟蘇轍(字子祐)當時是張在濟南的秘書。《獻春林·安智》:“復雲嶺,在乾縣南二十五裏。”(於謙,浙江壹縣,位於臨安西部,分水港支流上。蘇軾在杭州做法官的三年間,每年都有水旱災害。正所謂“停水之禱未能壹月有余,以旱告之”(吳山祈雨)。1074年,京東因旱蝗災,“余波達淮浙”(《商漢丞相書·災傷》)。蘇軾寫了這兩首詩,送給蘇轍,表達自己的苦悶。

這首歌重點講述了登山時的疲勞感。壹,兩個時期,季節,風景。重陽將至,溪邊的野菊花開出了耀眼的金花。三四句話。蘇軾已經很久沒有爬山了。這壹次,為了捕捉蝗蟲,他來到了雲韻山脊,那裏的巖石又高又陡,他深感疲憊。然而他正值壯年,傲氣未減。偶爾喝壹杯村裏的酒,他還是覺得更有精神。這兩句話是用生理感受來表達的。五六句是在山村過夜的感受。晚上,我獨自呆在壹個樹木繁茂的山村裏的壹家野店裏。壹天的勞累,讓我暫時忘記了,覺得很丟臉,夢也穩定了。然而這壹刻的閑適,卻勾起了許多在世間奔波多年的回憶:那段時間的動蕩,黨派的紛爭,仕途的艱辛,這場災難性的蝗災給百姓帶來的苦難。他那種東奔西跑想抱怨無處可去的憤怒?這壹切,湧上心頭。詩人用“人的苦難是漫長的”四個字來概括,表達了自己的感受。這兩句話接著唱,從心理感受來唱。整部《詩經》跌宕起伏,強烈地表現出壓抑的感覺,自然帶出結尾句。

最後,他想到這種情況,氣憤地說,我真想像馮亮那樣殺馬毀車,然後我就逃走。至於所謂的用我的物品藏東西,不用再管了,也不需要再和我討論了!《後漢書·周燮傳》記載,縣尉馮亮,三十歲,奉命去見上官。他“恥為仆,因毀車馬裂衣”,到犍為拜師於壹個叫杜甫的書生。家人以為他死了,過了十幾年才回到老家。蘇軾之所以用此事,也與他此時的疲勞和心情不好有關。“用之則行,棄之則隱”,這是孔子的教訓。在封建社會,壹些壹絲不茍的士大夫總是對自己的出身很認真。蘇軾哥哥經常講這個問題。兩年多前,蘇軾在《初抵杭州,送子二處》詩中說:“不能幹時事,不能去追妳的恩情。”說他不想追究新法,但是因為貪戀妳的好,沒能果斷領導。蝗蟲被捉後不久,蘇軾在去杭州密州的路上,送給蘇轍壹首《沁園春》詩,說:“用理之時,可藏於我,何不索性清閑觀看?”我相信,當官還是退休的主動權完全掌握在自己手裏。這個時候,由抓蝗蟲這個具體事件引發,天秤座向那端傾斜。這看似與組詩首末“治蝗”的積極態度相矛盾,其實不然。在蘇軾的思想中,為人民利益奔走和為追求新法而受人驅使是完全不同的。兩首詩的結尾各有側重。當五臺詩案提到“獨眠林中”四首詩時,蘇軾自己解釋說:“意思是青苗新法,扶役太繁,不能做,意思是自己的才能不能勝任。”這正是蘇軾的痛處所在。王安石變法是歷史上的壹種進步,但新法本身並沒有解決農民問題;再加上新法執行中的壹些偏差,給農民帶來了不利。所以不能因為不滿新法就全盤否定蘇軾。這兩首詩更多地表現了他對人民的同情。

這首詩講的是現實生活對詩人思想感情的巨大影響,感情深刻,用事細致。寫的是內心深處說不出的感情,也是兄弟之間的肺腑之言,所以特別真實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