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指大動”壹詞出自春秋戰國時期的壹個故事。據《左傳·宣公四年》和《史記·鄭世家》?等史書記載,公元前605年,鄭國正處於鄭靈公執政時期。壹天早晨,大夫公子宋和子家在上朝的途中相遇,相互攀談間,公子宋的食指忽然不自覺地抖動了起來,這個超級吃貨不由得 心花怒放 、喜形於色,壹邊讓子家看他大動的食指,壹邊不無得意地說:“每次我的食指不自覺地抖動,都會有特別的美味等我品嘗,比如出使晉國的時候吃過石花魚,出使楚國的時候吃過天鵝肉和合歡橘,次次應驗,不知道這次可以嘗到什麽美味?”正當子家詫異的時候,只見內侍急急忙忙從宮中出來召喚禦廚,壹打聽,原來是楚國遣使向鄭靈公進獻了壹只黿(淡水鱉中體形最大的壹種),鄭靈公決定把它分賜給大夫們嘗嘗。待入得朝堂看見綁在堂柱上的黿,二人不免相視而笑,這壹幕恰巧讓鄭靈公給瞅到了,鄭靈公就問:“妳們倆今天顯得很高興啊,有什麽好事嗎?”兩人就把這事前前後後跟鄭靈公匯報了壹遍,看到公子宋不無得意的樣子,鄭靈公嫉妒之心驟起,不鹹不淡的說了句“靈不靈驗,還是得由我說了算!”
等到分黿羹的時候,禦廚依照靈公的吩咐,壹改往常從上座奉食的章程,竟從下座壹鼎鼎地把黿羹端上來。端到最上首的二席,偏又只剩下壹鼎黿羹。皰人為難了。他看看公子宋,又看看子家,遲疑不決,只好啟奏道:“黿羹只有壹鼎,不知賜給哪位,請大王明示。”鄭靈公瞟了公子宋壹眼,笑吟吟地吩咐:“賜給子家吧。”這樣壹來,眾臣都吃到了黿羹,唯獨公子宋沒有。人們嚼著肉,喝著湯,有滋有味。唯獨公子宋在那裏眼巴巴地看著,滿臉窘相。鄭靈公看在眼裏,不免得意,哈哈大笑道:“寡人將黿羹遍賜眾卿,與大家同享美味,偏偏輪不到公子宋的。命該如此,可見公子宋的食指並不靈驗啊!”
是可忍,孰不可忍?公子宋的臉漲得通紅,難堪尷尬已極:他在子家面前已說了滿話,話說得太絕;今日百官都得到了國君的賞賜,連品級低微的小官也得到了壹鼎黿羹,偏偏身為貴戚重卿的自己被如此戲弄,在滿朝文武面前,自己還有什麽臉面?今天這事是鄭靈公有意損了他的面子,壞了他的靈驗,他要在鄭靈公那兒找回來。只見公子宋忽地站起來,走到鄭靈公的大鼎面前,伸出指頭從裏叉出壹塊黿肉,放進嘴裏吞了下去,也哈哈大笑道:“臣已經吃到了黿肉,臣的食指到底還是靈驗的!”說罷,也不理會鄭靈公,大搖大擺地走了出去。這就是後世所稱的“染指”之由來。
未經別人同意,把手指伸到別人的飲食器具裏,放到現在,屬於非常沒有禮貌的舉動,更不用說是在倍加尊崇禮儀規範的春秋時期,尤其還是放在君主的飲食器具裏,這就更大逆不道了,這種毫無人臣之禮的舉動,惹得鄭靈公很是生氣,後果無疑很嚴重。鄭靈公當場就發了飆,當著滿朝文武的面宣稱要殺掉這個無禮至極的小子。公子宋得到消息後,壹看大事不妙,竟聯手子家先下手為強,在這壹年的夏天把鄭靈公給殺了,從而造成了鄭國內亂。不過,他本人也沒撈到好下場,最後也被新君處死了。
兩個人本是互相開玩笑,結果不分場合和方式方法,把壹件稀松平常的小事鬧到彼此要妳死我活的地步,最後竟然同歸於盡,貽笑大方,實在是令人可惜可嘆。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歷史故事不僅衍生出成語----“食指大動”(指美食當前,人的食欲強烈),而且還衍生出被後世用來指分取不應該得到的利益,也指插手某件事情的“染指”壹詞。不過,前者是個中性詞,後者卻是個貶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