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奪財是什麽意思?成語的來源和細節詞的解釋
註音為ㄕㄥㄕㄚㄩˇㄉㄨㄛˊ漢語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同義詞生死取之於生死,生死取之於出處“韓非子?”三喊“:“要看大臣是不是抓住機會殺,如果是,就侵略。”“荀子?《知望》:“故亦喪事,庭約,師旅也。尊嚴,殺,取其壹。”韓棟中書《春秋故事·天地陰陽》:“主者,取命而殺,各得其義。”《元史》卷175《張選傳》:“天子之權,非臣下所盜。”《北史》卷九十二《恩寵福樂傳》穆提坡傳:“外殺內奪,無以言表。”《晉書》(卷102)劉聰記載:“今等人在凡夫之位,執生死於中,倚滄海。對生活的解讀:讓人活著;殺:處死;給:給;奪取:剝奪。形容掌握生殺大權、賞罰分明的反動統治者。給予、奪取、生存和殺戮:《李周天官》和《大哉》中的八把手擁有給予、奪取、生存和懲罰(責備)的權力。後來泛指皇帝掌握的賞罰生死的權力。比如做這種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是和工人有親戚關系,或者是在當地有點影響力的流氓,所以在這個地方,他們幾乎有殺有奪的權利。(夏衍《包身工》)今天,王詵等人處在普通人的位置上,中間握著生死,偏向大海。(《劉金叢刊》)在專制政權下,統治者有殺人奪權,人民沒有人身自由權利。用法組合;做壹個屬性;是貶義的。指統治者的權力,類似於漠視人命這個詞,反義詞是壯烈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