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意義”、“意合特征”和“意合語法”
這三個概念雖然有聯系,但是要區別對待。
1.1“法律意義”的概念是在王力先生的《漢語語法大綱》(上海新知出版社,1957版)中明確提出的。在該書第144頁討論復句時,王力先生說:“復句中有兩種以上的句式,它們的觀點之間的聯系有時是默契的,這叫‘法意’,比如‘妳死我就出家’。”從王力先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法家的本義是指不用關聯詞的復合句的組合。比如:
A.小王病了,他沒來。(意合)
因為小王病了,所以他沒來。(形合)
在英語中,表達上述因果關系的詞語是不能省略的。比如:
小王生病了,所以他沒來。
日語的情況和英語壹樣,表示邏輯關系的詞不能省略。比如:
王病了,他要來了。
可見當時的意義方法是作為形式方法的補充形式來討論的,而且僅限於復句。
1.2的“意合”理論是基於漢語的特點。但是,各家對“意合”的處理是不壹樣的。有的學者把意合作為漢語的最大特點,用“意合”來解釋意合;壹些學者從文化特征上論證了漢語意合的特點;也有學者從民族思維方式來探討漢語中的意合現象;其他學者只是把意式合作作為華人的特點之壹,與其他特點並列。
1.3的意合語法,靈感來源於意合和意合理論。然而,意合語法是壹種語法理論,致力於建立壹個語法體系。
意合的語法觀
2.1傳統語法觀認為語法是語言組織結構的方法。這種理解原則上沒有錯,但是很模糊。特別是由於歷史上最初的語法概念來源於屈折語,語法概念的內涵深深地打上了印歐語的烙印。換句話說,它被深深地打上了“形式”的烙印。傳統語法觀念的基本特征是註重句法形式的屈折變化,並通過這些屈折變化來反映句子內部成分之間的相互制約。印歐語法中的性、數、格、人稱時間性、體等句法範疇就是如此。這樣,詞形的屈折變化和反映這些詞形變化的詞性系統、句型系統就成為語法的基本內容,其特征是壹個明確的、自足的詞形系統。
當語法只是中學生寫作的必備知識,當語法只是教人閱讀和寫好文章的輔助工具時,印歐系的上述語法觀念仍然可以滿足人們對語法的需求。但是,壹旦語法不僅僅作為學習說話和寫文章的工具,而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上述語法概念的局限性就暴露出來了。甚至“形態學”語法學家也知道這壹點。比如對於傳統的語法形態系統,喬姆斯基試圖用形式公理系統的思想來組織,試圖用壹個有限的規則系統來生成所有合格的句子,排除不合格的句子。應該說這個理想很迷人,但是後來的研究證明這個想法不切實際。因為喬自己在研究中發現,只有形態規則才能生成合格句,而他無法控制不合格句的生成。對於這種現象,喬用“語義解釋”和“邏輯公式”來控制。而從轉換語法中分化出來的格語法和生成語義學,試圖簡單地在語義學的基礎上完成轉換語法的初衷。蒙塔古語法進壹步發展了形式語言描述的思想,可以說是壹種現代形式語法。這種語法,加上對自然邏輯的討論,代表了最現代的形式語言。
新進展。但這種研究是在有限的範圍內進行的,其目的仍然是語義結構的形式化和數學化。認知語言學主要探討人類自然語言的認知基礎,從認知的角度解釋壹些語法規則。然而,當從認知角度解釋語法規則時,我們仍然面臨著語言的語義結構。也就是說,這個討論還是基於語義的。
各種語法流派的演變容易讓人眼花繚亂,無所適從。然而,從語法概念的進化史來看,語義結構的描述和形式化已經成為各個學派語法的核心內容。
2.2金立新(1995)指出了壹個很好的命題:語法是形式的方法還是意義的方法?對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明確回答:語法是意義的方法,語法是制約語義範疇之間組合搭配的方法,語法是制約句子構成的語義範疇之間的選擇規則體系。語義類別可以大致概括如下:
A.段落之間的意義聯系。如:起步,承,轉,並。b .復句中從句之間的語義聯系。如:因果,轉折點,假設...;c .語篇分析中的語義聯系。如:話題、解釋、確定、指向、已知信息等類別;單句中的語義結構。如:命題結構、時體結構、情態結構、語氣結構等。e .句法反映的抽象語義範疇。如:引用、陳述、描述、解釋、限制等。;f .詞類和子類別的重新分類。如:狀態動詞、行為動詞、關系動詞、意願動詞、判斷動詞、趨向動詞。
語法是探索語義範疇的建立和以上各層次之間搭配規則體系的科學。
2.3理想的狀態當然是語法的表達清晰系統的呈現出來。可惜漢語的語法形式並非如此。狹義和廣義都不能概括漢語語法的系統形態體系。正因如此,漢語語法研究中所謂的“形式”早已脫離了傳統語法的範疇,很多所謂的“形式”其實是符合語義層面的。
“隱性語法關系”和“語義特征”是語義範疇的壹種。
其實分類和歸類就是最初的形式化。我們對形式化的理解如下:
客體化→範疇化→符號化→數學化→操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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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正式
漢語的很多語法規則(其實是所有語言的語法)缺乏直接的表現形式,所以可以說是無形式的。沒有形式不代表不能形式化。然而,致力於形式化並不意味著語法是壹種形式或正式系統。反而說明漢語語法缺乏明確的形式,需要形式化。
2.4是的,語法中有很多形式範疇,但形式範疇必須體現語義內涵,所謂不體現語義內涵的形式不是語法形式。壹般來說,句法形式在語法中的作用可以包括兩個方面:壹是與語義範疇的對應;二是語義範疇的抽象表達。句法範疇和語義範疇的對應指的是這、了、過等現象,即壹個句法形式對應壹個或多個語法意義。
語義在句法中的抽象表達是指句子成分等現象。除了表達豐富而具體的語義類別(如是)
主語、受事主語、工具主語、主語等。),還有這些語義範疇的抽象表達。具體來說,就是:
主語指稱狀語描述性特征
謂語-陳述性補語-補語解釋性
對象-對象屬性-描述事物
2.5三平面語法理論將語法分為三部分:句法內涵、語義內涵和語用內涵。這確實比局限於句法的研究要廣泛得多。但是,如果在句法、語義和語用之間強調“句法導向”和“句法為基礎”,對三個平面的研究就可能回到傳統的句法中心論。
我們的理解是,在語法的句法、語義和語用中,語法的語義內涵是中心和基礎。語法的語用內涵也是語義的壹種類型,是映射在句法上的語義範疇,反映說話人對語言信息的主觀安排。句法範疇是高度抽象和概括的語義範疇,也是語義學的壹種類型。所以語法上所謂的句法內涵、語義內涵、語用內涵,其實就是語義的三種類型。
三元語法與傳統語義語法研究
3.0意合語法受各種傳統語義語法的影響,但又不同於各種語義語法。
3.1傳統的語義研究多以詞義為中心。詞義的分離、同義詞的辨析、反義詞和同義詞的歸納對語言教學非常重要。然而,這種語義研究忽略了對句子語義結構的研究。近年來對詞的義素分析以及由此形成的語義區別特征(語義特征)的分析,對於探索詞的小類之間的組合搭配規律具有重要意義。語義場理論的提出和深化將為更深層次的詞類劃分提供理論基礎和操作程序。
3.2語法中的邏輯問題在語法的語義研究中壹直被提出。傳統語法試圖基於形式邏輯來解釋語法,這當然是有問題的。形式邏輯和語法是兩回事:形式邏輯講的是推理,語法講的是語義的搭配規則。當然,在語義形式化的過程中,邏輯的類型是不斷更新的。新邏輯對語義的解釋越來越強。
然而,盡管如此,它仍然只是壹個語義的形式表達系統,不能代替語義類別的建立和語義類別之間搭配規則的描述。
3.3生成語義學和格語法對語法的研究做出了很多貢獻,可以說是生成語法轉型後語法研究的又壹個轉折點。雖然這些研究目前還不那麽引人註目,但它們的研究確實已經成為任何描寫語法都必須正視的事實。
實際上,中國學者引入的“配價語法”的思想與格語法是壹樣的。目前,至少有以下兩個問題亟待解決:
(1)“格”或“價”與句子整體語義結構的關系。格語法主要致力於研究語義結構中動詞和名詞之間的語義關系。“配價”的研究不在此範圍,不僅包括動詞和名詞之間的配價,還包括名詞和形容詞的配價。然而,這些研究大多局限於命題內部實詞之間的語法關系。對於除命題結構以外的語義結構
命題中(時態結構、情態結構、語氣結構)與各種語義範疇的關系很少討論。例如:
A.小王去了北京。(小王在北京)
B.小王去過北京。(小王不在北京)
傳統語法把上述句子分析為主謂賓,格語法分析為施事動作處所,配價語法分析為“去”
這是壹個雙價動詞。以上解釋都無法解釋為什麽A句中的“小王”在北京,B句中的“小王”不在北京。要解釋A和B的區別,眾所周知要補充時態和體結構。這樣,命題結構、同時結構、情態結構和語氣結構之間的關系就成為壹個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時體結構、情態結構和語氣結構也包含在配價語法的視野中,是否需要添加“虛價”和“實價”的概念?因為到目前為止的研究可以說是對真實價格的研究。
(2)“案”與“價”的質量。所謂“質”,就是“格”和“價”的內涵,即“格”和“價”的語義再分析。不同的語義格有不同的語義解釋,同壹語義格也會有不同的語義解釋。例如,語法功能是不同的:
壹個男人來到面前。(專題司)
這架飛機飛往北京。(客觀化辦公室)
他正在圖書館看書。(全職場所)
語義解釋的差異:
p中的v
他睡在床上。(主題所在)
小王把書放在桌子上。(對象所在的位置)
鏟子在石頭上挖掘。(工具所在的位置)
在PV中
他正在圖書館看書。(動作在哪裏)
他在信封上貼了壹張郵票。(動作可以到達的地方)
類別的類型是不同的:
飛機飛往北京。(動態場所)
他在家睡覺。(靜態位置)
以上例子說明,語義格或語義配價的“質”的分析是深化語法研究的方向。
3.4功能語法也關註語義問題,但是功能語法的目標似乎太大了。因為功能這個概念本身既包括形式,也包括意義,既註重文本,也註重語境,而語境又可分為語境、話語語境、交際語境和文化語境。看來,研究必須限定在壹個特定的範圍內,才能很容易地把問題搞清楚。
四個結論
意合語法是描寫語法,致力於語言結構各個層面的語義描寫。相信在對語言的語義結構進行系統而生動的描述的基礎上,語言現象中的“為什麽”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意合語法是壹個開放的系統,語義結構的探索將是語言研究的永恒主題。從漢語語法研究的情況來看,很多學者雖然沒有說出他們的理論框架或追求,但他們對意合語法所追求的境界進行了有效的探索。
意合語法的核心問題是各級語義範疇的建立及其相互制約關系的描述。大約十年前,作者指出漢語語法本質上是壹種意合語法,語義範疇要逐個系統地研究。十年後的今天,筆者想進壹步明確意合語法的定義——所謂意合語法,是指語義範疇之間的組合搭配規則體系。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意合語法也是壹種範疇語法,它以語義範疇的建立、語義範疇的次範疇化、層次化和系統化以及各級語義範疇之間的組合搭配規則體系為研究對象。我們認為,只要逐壹建立漢語語義範疇,明確每個範疇的內部結構和外部網絡,並在此基礎上加以系統化和形式化,漢語範疇語法的建立是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