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從現代的視角來看,金國和南宋早就成為了中華民族的壹部分,金國和宋朝之間的鬥爭並不屬於本民族和外族的矛盾,因此嶽飛被認為不適合“民族英雄”的稱呼。
從2003年起,人教版歷史教材取消了嶽飛“民族英雄”的稱號。人民出版社中學歷史教材的主編認為,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對“民族英雄”的解釋,民族英雄應該是指那些抗擊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的侵略者,或者誓死保衛中華民族的權利和利益的人。
盡管歷史課本取消了嶽飛的“民族英雄”稱號,但他的愛國情懷和高風亮節壹直在中華神州大地上傳頌。
人物生平:
嶽飛,男,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省湯陰縣)人。南宋時期抗金名將、軍事家、戰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嶽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後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澤至紹興十壹年(1141年)止,先後參與、指揮大小戰鬥數百次。金軍攻打江南時,獨樹壹幟,力主抗金,收復建康。紹興四年(1134年),收復襄陽六郡。
紹興六年(1136年),率師北伐,順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紹興十年(1140年),完顏宗弼毀盟攻宋,嶽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夾擊金軍。嶽家軍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
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卻壹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嶽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嶽雲、部將張憲壹同遇害。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後又追謚忠武,封鄂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