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如下:
定義:所謂的哲學,用數學語言來說,就是“點 point”,即觀點、論點、出發點、立足點、……
根據這個定義,哲學的核心是偏重於語義的,即從含義方面的。用不同的語言來表達,並不會改變哲學的本質。
而數學是壹種語言,是壹種表達方式,是偏重於語形 syntactics的
而這個“是”,是壹個關系詞,必須是等價或包括情況才成立的。而語義與語形並不符合這兩種情況的。
因此認為,題目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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