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是人的性情品格,指人在自身態度和行為上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特征。
性格是壹個人對現實的穩定的態度,以及與這種態度相應的,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中表現出來的人格特征。性格壹經形成便比較穩定,但是並非壹成不變,而是可塑性的。性格不同於氣質,更多體現了人格的社會屬性,個體之間的人格差異的核心是性格的差異。
唐李中《獻張拾慢。”商韜《論元代雜劇·元雜劇的人物形象塑造》:“如此強調矛盾沖突,就是為了塑造鮮明突出的人物性格,以反映生活的本質。”
元白樸《墻頭馬上》第二折:“又不比秦樓夜讌金釵客,這的擔著利害,把妳那小性格,且寧柰。”
《辭海》解釋:
主要表現在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行為方式中較穩定的個性心理特征。它是個性的核心部分,最能表現個別差異。具有復雜的結構,大體包括:
1、對現實和自己的態度的特征,如誠實或虛偽、謙遜或驕傲等。
2、意誌特征,如勇敢或怯懦、果斷或優柔寡斷等。
3、情緒特征,如熱情或冷漠、開朗或抑郁等。
4、情緒的理智特征。如思維敏捷、深刻、邏輯性強或思維遲緩、淺薄、沒有邏輯性等。
5、《現代漢語詞典》解釋:主要表現每個人在對人、對事的態度和行為方式上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特點:如開朗、剛強、懦弱、粗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