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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盛清的基本簡歷

1935年畢業於“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國立政治大學前身)法律系。解放前,曾任江蘇省立醫政學院衛生行政科民法、刑法教員,國立雲南大學法律系講師,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民法副教授,國立英士大學刑法教授,國立暨南大學、國立同濟大學民法、刑法教授。除教學外,1938-1939年在廣西日報社擔任編輯,1940-1941年在當時教育部教科用書編輯委員會任編輯,1941-1942年任當時的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員。

解放以後,曾任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參事室政治組研究員、中央政法幹校國家法教研室教員,曾被派至中國人民大學國家法教研室向蘇聯專家學習蘇聯國家法和蘇聯行政法。在中央政法幹校期間,自學了俄語,參加法律出版社約定翻譯俄文版《資產階級國家刑法史》,又參加集體編寫《中華人民***和國憲法講義》(法律出版社出版)。肅反審幹運動後,調至國務院法制局任研究員,從此轉業研究法制史。1957年整風反右中被錯劃為右派。

1978年被借調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以常務編委名義參加編寫新中國第壹部《法學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有關法制史詞條並擔任法制史全部審校工作。1979年詞典定稿後又借調至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社科編輯部,參加籌備《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編委會,為法學卷編委兼中國法制史主編。1979年在辭謝中山大學的邀請後來到安徽大學法律系工作,曾任法律系主任、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到安徽大學工作後,曾應邀參加中央民法起草小組召開的民法座談會,被指派為第壹小組長,參加民法草案二稿修改的全過程。又曾參加司法部首次所屬政法院校碩士授予點的評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