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不容情 [ fǎ bù róng qíng ]
二、法不徇情? [ fǎ bù xùn qíng ]
三、王法無情 [ wáng fǎ wú qíng ]
四、徇情枉法 [ xùn qíng wǎng fǎ ]
壹、法不容情
[ fǎ bù róng qíng ]
釋義:法律不會對壞人壞事加以寬容。
造句:
1、從“法不容情”到“融情於法”是構建“和詣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壹個系統工程。
2、天若有情天亦老,人若有情自滄桑!大道至公、法不容情。
3、守土禦敵,人人有責;雖為本家,法不容情。
4、軍令之言,法不容情!夫人若死,趙將軍必然人頭落地!
5、法不容情情可斷法,無情即逆天叛逆自然之道壹切不久,法不可斷家情易而情代法自然之情天地不可亂。
二、法不徇情?
[ fǎ bù xùn qíng ]
釋義: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執法公正,不講私人感情。
出處: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七十二回:“居家為父子,受事為君臣,法不徇情,爾直深戒。”
三、王法無情
[ wáng fǎ wú qíng ]
釋義:王法:封建時代稱國家法律。國家的法律是不講情面的。
出處:元·鄭廷玉《後庭花》第四折:“這兩個都不待秋後取決,才見的官府內王法無情。”
四、徇情枉法?
[ xùn qíng wǎng fǎ ]
釋義:徇:曲從;枉:使歪曲。 曲從私情,歪曲和破壞法律,胡亂斷案。
出處:元·王謦《中書右丞相史公神道碑》:“使官吏壹心奉公;而不敢為徇情枉法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