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詩按音律分,可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兩類。古體詩和近體詩是唐代形成的概念,是從詩的音律角度來劃分的。
(1)古體詩:包括古詩(唐以前的詩歌)、楚辭、樂府詩。“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詩體裁的詩歌也屬古體詩。古體詩不講對仗,押韻較自由。古體詩的發展軌跡:《詩經》→楚辭→漢賦→漢樂府→魏晉南北朝民歌→建安詩歌→陶詩等文人五言詩→唐代的古風、新樂府。
①楚辭體:是戰國時期楚國屈原所創的壹種詩歌形式,其特點是運用楚地方言、聲韻,具有濃厚的楚地色彩。東漢劉向編輯的《楚辭》,全書十七篇,以屈原作品為主,而屈原作品又以《離騷》為代表作,後人因此又稱“楚辭體”為“騷體”。
②樂府:本是漢武帝時掌管音樂的官署名稱,後變成詩體的名稱。漢、魏、南北朝樂府官署采集和創作的樂歌,簡稱為樂府。魏晉和唐代及其以後詩人擬樂府寫的詩歌雖不入樂,也成為樂府和擬樂府。如《敕勒歌》《木蘭詩》《短歌行》(曹操)。壹般來說,樂府詩的標題上有的
加“歌”“行”“引”“曲”“吟”等。
③歌行體:是樂府詩的壹種變體。漢、魏以後的樂府詩,題名為“歌”“行”的頗多,二者雖名稱不同,其實並無嚴格區別,都是“歌曲”的意思,其音節、格律壹般都比較自由,形式采用五言、七言、雜言的古體,富於變化,以後遂有“歌行”體。到了唐代,初唐詩人寫樂府詩,除沿用漢魏六朝樂府舊題外,已有少數詩人另立新題,雖辭為樂府,已不限於聲律,故稱新樂府。此類詩歌,至李白、杜甫而大有發展。如,杜甫的《悲陳陶》《哀江頭》《兵車行》《麗人行》,白居易的許多作品,其形式采用樂府歌行體,大多三言、七言錯雜運用。
(2)近體詩:與古體詩相對的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是唐代形成的壹種格律體詩,分為兩種,其字數、句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
①壹種稱“絕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簡稱五絕,七言的簡稱七絕。
②壹種稱“律詩”,每首八句,五言的簡稱五律,七言的簡稱七律,超過八句的稱為排律(或長律)。
律詩格律極嚴,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韻有定位(押韻位置固定),字有定聲(詩中各字的平仄聲調固定),聯有定對(律詩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例如,起源於南北朝、成熟於唐初的律詩,每首四聯八句,每句字數必須相同,可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如果在律詩定格基礎上加以鋪排延續到十句以上,則稱排律,除首末兩聯外,上下句都需對仗,也有隔句相對的,稱為“扇對”。再如,絕句僅為四句兩聯,又稱絕詩、截句、斷句,平仄、押韻、對偶都有壹定要求。
(3)詞:又稱為詩余、長短句、曲子、曲子詞、樂府等。其特點:調有定格,句有定數,字有定聲。字數不同可分為長調(91字以上)、中調(59~90字)、小令(58字以內)。詞有單調和雙調之分,雙調就是分兩大段,兩段的平仄、字數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單調只有壹段。詞的壹段叫壹闋或壹片,第壹段叫前闋、上闋、上片,第二段叫後闋、下闋、下片。
(4)曲:又稱為詞余、樂府。元曲包括散曲和雜劇。散曲興起於金,興盛於元,體式與詞相近。特點:可以在字數定格外加襯字,較多使用口語。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數(套曲)兩種。套數是連貫成套的曲子,至少是兩曲,多則幾十曲。每壹套數都以第壹首曲的曲牌作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須同壹宮調。它無賓白科介,只供清唱。
2.按內容來分類:可分為敘事詩、抒情詩、送別詩、邊塞詩、山水田園詩、懷古詩(詠史詩)、詠物詩、悼亡詩、諷諭詩。
(1)懷古詩。
壹般是懷念古代的人物和事跡。詠史懷古詩往往將史實與現實扭結到壹起,或感慨個人遭遇,或抨擊社會現實。如,蘇軾《念奴嬌·赤壁懷古》,感慨個人遭遇,理想和現實的矛盾,年過半百,功業無成。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表達對朝廷茍且偷生的不滿,抨擊社會現實。也有的詠史懷古詩只是對歷史作冷靜的理性思考與評價,或僅是客觀的敘述,詩人自身的遭遇不在其中,詩人的感慨只是畫外之音而已。如,劉禹錫的《烏衣巷》,今昔對比,表達了詩人的歷史滄桑之感。
(2)詠物詩。
詠物詩的特點:內容上以某壹物為描寫對象,抓住其某些特征著意描摹。思想上往往是托物言誌。由物到人,由實到虛,寫出精神品格。常用比喻、象征、擬人、對比等表現手法。
(3)山水田園詩。
南朝謝靈運開山水詩先河,東晉陶淵明開田園詩先河,發展到唐代,有山水田園詩派,代表人物是王維、孟浩然。山水田園詩以描寫自然風光、農村景物以及安逸恬淡的隱居生活見長,詩境雋永優美,風格恬靜淡雅,語言清麗洗練。
(4)戰爭詩。
從先秦就有了以邊塞、戰爭為題材的詩,發展到唐代,由於戰爭仍頻,統治者重武輕文,士人邀功邊庭以博取功名比由科舉進身容易得多,加之盛唐那種積極用世、昂揚奮進的時代氣氛,於是奇情壯麗的邊塞詩便大大發展起來了,形成壹個新的詩歌流派,其代表人物是高適、岑參、王昌齡。
(5)行旅詩和閨怨詩。
古人或久宦在外,或長期流離漂泊,或久戍邊關,總會引起濃濃的思鄉懷人之情,所以這類詩文就特別多,它們或寫羈旅之思,或寫思念親友,或寫征人思鄉,或寫閨中懷人。寫作上或觸景傷情,或感時生情,或托物傳情,或因夢寄情,或妙喻傳情。
(6)送別詩。
古代由於交通不便,通訊極不發達,親人朋友之間往往壹別數載難以相見,故古人特別看重離別。離別之際,人們往往設酒餞別,折柳相送,有時還要吟詩話別,因此離情別緒就成為古代文人壹個永恒的主題。因各人的情況不同,故送別詩所寫的具體內容及思想傾向往往有別。有的直接抒寫離別之情,有的借以壹吐胸中積憤或表明心誌,有的重在寫離愁別恨,有的重在勸勉、鼓勵、安慰,有的兼而有之。
(五)現代詩歌的分類
詩歌的分類也有多種方法,根據不同的原則和標準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種類。基本的有以下幾種:
1.敘事詩和抒情詩。這是按照作品內容的表達方式劃分的。
(1)敘事詩:詩中有比較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通常以詩人滿懷激情的歌唱方式來表現。史詩、故事詩、詩體小說等都屬於這壹類。史詩如古希臘荷馬的《伊裏亞特》和《奧德賽》;故事詩如我國詩人李季的《王貴與李香香》;詩體小說如英國詩人拜倫的《唐璜》,俄國詩人普希金的《葉甫蓋尼·奧涅金》。
(2)抒情詩:主要通過直接抒發詩人的思想感情來反映社會生活,不要求描述完整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如,情歌、頌歌、哀歌、挽歌、牧歌和諷刺詩。這類作品很多,不壹壹列舉。
當然,敘事和抒情也不是絕然分割的。敘事詩也有壹定的抒情性,不過它的抒情要求要與敘事緊密結合。抒情詩也常有對某些生活片斷的敘述,但不能鋪展,應服從抒情的需要。
2.格律詩、自由詩和散文詩。這是按照作品語言的音韻格律和結構形式分類的。
(1)格律詩:是按照壹定格式和規則寫成的詩歌。它對詩的行數、詩句的字數(或音節)、聲調音韻、詞語對仗、句式排列等有嚴格規定,如,我國古代詩歌中的“律詩”“絕句”和“詞”“曲”,歐洲的“十四行詩”。
(2)自由詩:是近代歐美新發展起來的壹種詩體。它不受格律限制,無固定格式,註重自然的、內在的節奏,押大致相近的韻或不押韻,字數、行數、句式、音調都比較自由,語言比較通俗。美國詩人惠特曼(1819—1892年)是歐美自由詩的創始人,《草葉集》是他的主要詩集。我國“五四”以來也流行這種詩體。
(3)散文詩:是兼有散文和詩的特點的壹種文學體裁。作品中有詩的意境和激情,常常富有哲理,註重自然的節奏感和音樂美,篇幅短小,像散文壹樣不分行,不押韻,如,魯迅的《野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