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運用外貌和心理等細節刻畫來塑造人物形象。例如《賣炭翁》,壹開始用“滿面塵灰煙火色,兩鬢蒼蒼十指黑”這樣兩句,便畫出了壹個年邁而善良的炭工;接著又用“可憐身上衣正單,心憂炭賤願天寒”來刻畫炭工的內心矛盾,就使得人物更加生動、感人,並暗示這壹車炭就是他的命根子。這些都有助於作品主題思想的深化。
三、鮮明的對比,特別是階級對比。他往往先盡情摹寫統治階級的糜爛生活,而在詩的末尾忽然突出壹個對立面,反戈壹擊,這樣來加重對統治階級的鞭撻。
四、敘事和議論結合。諷諭詩基本上都是敘事詩,但敘述到最後,往往發為議論,對所寫的事作出明確的評價。這也和他所謂的“卒章顯其誌”有關。他有的詩,議論是比較成功的,如《紅線毯》在具體生動的描繪之後,作者仿佛是指著宣州太守的鼻子提出正義的詰責,給人比較強烈的印象。
五、語言的通俗化。平易近人,是白詩的壹般風格。但諷諭詩更突出。這是因為“欲見之者易諭”。他仿民歌采用三三七的句調也是為了通俗。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 [1-2] ,到其曾祖父時遷居下邽,生於河南新鄭。 [3] 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唐代三大詩人之壹。白居易與元稹***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並稱“劉白”。 [4]
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陽逝世,葬於香山。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
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影響極大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仆誌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誌也;謂之閑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喻、閑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著他 “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視。同時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 [23]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現出重寫實、尚通俗、強調諷喻的傾向:“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俾辭賦合炯戒諷喻者,雖質雖野,采而獎之。”(六十八《議文章》)詩的功能是懲惡勸善,補察時政,詩的手段是美刺褒貶,炯戒諷喻,所以他主張: “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詩》)他反對離開內容單純地追求“宮律高”、“文字奇”,更反對齊梁以來“嘲風月、弄花草”的艷麗詩風。在《新樂府序》中,他明確指出作詩的標準是:“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采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這裏的“質而徑”、“直而切”、 “核而實”、“順而肆”,分別強調了語言須質樸通俗,議論須直白顯露,寫事須絕假純真,形式須流利暢達,具有歌謠色彩。也就是說,詩歌必須既寫得真實可信,又淺顯易懂,還便於入樂歌唱,才算達到了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