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
唐?白居易
低眉信手續續彈,說盡心中無限事。
輕攏慢撚抹復挑,初為《霓裳》後《六幺》。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語。
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
間關鶯語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難。
賞析
這幾句描寫了琵琶女高超的彈琴技巧。“大弦嘈嘈如急雨”之“如急雨”形容琵琶聲的節奏之快之響。大弦奏響,就如烈日夏雨,驟然來臨,嘰嘰嘈嘈。“小弦切切如私語”,句式和上句相同,“切切如私語”形容琵琶聲之細之輕,如寂靜處兩人交耳,相互不敢高聲,嚶嚶嗡嗡直如蚊蚋。詩人這幾句對琵琶聲大弦和小弦的描寫,運用了兩個通俗的比喻,形象生動,令人如聞其聲。不過這些還不夠,如果大弦和小弦同時彈奏,會是壹副什麽樣的情形呢?“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如果兩種聲音同時奏鳴,就好像大珍珠和小珍珠同時掉落在玉盤上壹樣,叮叮砰砰,熱鬧萬分,吵而不雜,紛而不亂,悅耳動聽。“大珠小珠落玉盤”,這個比喻既具有視感,又具有聽感,視覺與聽覺同時出現,實在令人眼花繚亂,“耳”不暇接,生動地寫出了琵琶女高超的彈琴技藝。
這幾句可用來形容樂器演奏節奏高低輕重、抑揚起伏,樂聲清脆婉轉,也可用來形容水石琮琤或水滴叮咚的聲音。後兩句還可以用來比喻某種聲音動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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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影響極大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仆誌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誌也;謂之閑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喻、閑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著他“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重視。同時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現出重寫實、尚通俗、強調諷喻的傾向:“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俾辭賦合炯戒諷喻者,雖質雖野,采而獎之。”(六十八《議文章》)詩的功能是懲惡勸善,補察時政,詩的手段是美刺褒貶,炯戒諷喻,所以他主張:“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詩》)他反對離開內容單純地追求“宮律高”、“文字奇”,更反對齊梁以來“嘲風月、弄花草”的艷麗詩風。在《新樂府序》中,他明確指出作詩的標準是:“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采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這裏的“質而徑”、“直而切”、“核而實”、“順而肆”,分別強調了語言須質樸通俗,議論須直白顯露,寫事須絕假純真,形式須流利暢達,具有歌謠色彩。也就是說,詩歌必須既寫得真實可信,又淺顯易懂,還便於入樂歌唱,才算達到了極致。[2]
白居易對詩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壹個,那就是補察時政。所以他緊接著說:“總而言之,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新樂府序》)在《與元九書》中,他回顧早年的創作情形說:“自登朝來,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每讀書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為時為事而作,首要的還是“為君”而作。他也說:“但傷民病痛,不識時忌諱”(《傷唐衢二首》其二),並創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諷諭詩,但總體指向卻是“唯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寄唐生》)。因為只有將民情上達天聽,皇帝開壅蔽、達人情,政治才會趨向休明。
《琵琶行》與《長恨歌》是白居易寫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藝術表現上的突出特點是抒情因素的強化。與此前的敘事詩相比,這兩篇作品雖也用敘述、描寫來表現事件,但卻把事件簡到不能再簡,只用壹個中心事件和兩三個主要人物來結構全篇,諸如頗具戲劇性的馬嵬事變,作者寥寥數筆即將之帶過,而在最便於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寫和環境氣氛渲染上,則潑墨如雨,務求盡情,即使《琵琶行》這種在樂聲摹寫和人物遭遇敘述上著墨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聲和事緊緊聯結在壹起,聲隨情起,情隨事遷,使詩的進程始終伴隨著動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這兩篇作品的抒情性還表現在以精選的意象來營造恰當的氛圍、烘托詩歌的意境上。如《長恨歌》中“行宮見月傷心色,夜雨聞鈴腸斷聲”,《琵琶行》中“楓葉荻花秋瑟瑟”“別時茫茫江浸月”等類詩句,或將淒冷的月色、淅瀝的夜雨、斷腸的鈴聲組合成令人*的場景,或以瑟瑟作響的楓葉、荻花和茫茫江月構成哀涼孤寂的畫面,其中透露的淒楚、感傷、悵惘意緒為詩中人物、事件統統染色,也使讀者面對如此意境、氛圍而心靈搖蕩,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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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學士
前期是兼濟天下時期,後期是獨善其身時期。白居易貞元十六年(800年)29歲時中進士,先後任秘書省校書郎、盩至尉、翰林學士,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寫了大量諷喻詩,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樂府》五十首,這些詩使權貴切齒、扼腕、變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親因患神經失常病死在長安,白居易按當時的規矩,回故鄉守孝三年,服孝結束後回到長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贊善大夫。
江州司馬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歲時,宰相武元衡和禦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殺,武元衡當場身死,裴度受了重傷。對如此大事,當時掌權的宦官集團和舊官僚集團居然保持鎮靜,不急於處理。白居易十分氣憤,便上書力主嚴緝兇手,以肅法紀。可是那些掌權者非但不褒獎他熱心國事,反而說他是東宮官,搶在諫官之前議論朝政是壹種僭越行為;於是被貶謫為州刺史。王涯說他母親是看花的時候掉到井裏死的,他寫賞花的詩和關於井的詩,有傷孝道,這樣的人不配治郡,於是他被貶為江州司馬。實際上他得罪的原因還是那些諷喻詩。
貶官江州(現九江)給白居易以沈重的打擊,他說自己是“面上滅除憂喜色,胸中消盡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長。三年後由於好友崔群的幫助他升任忠州刺史。
杭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唐憲宗暴死在長安,唐穆宗繼位,穆宗愛他的才華,把他召回了長安,先後做司門員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等。但當時朝中很亂,大臣間爭權奪利,明爭暗鬥;穆宗政治荒怠,不聽勸諫。於是他極力請求外放。822年,白居易被任命為杭州刺史。在杭州任職期間,他見杭州壹帶的農田經常受到旱災威脅,官吏們卻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就排除重重阻力和非議,發動民工加高湖堤,修築堤壩水閘,增加了湖水容量,解決了錢塘(今杭州)、鹽官(今海寧)之間數十萬畝農田的灌溉問題。白居易還規定,西湖的大小水閘、鬥門在不灌溉農田時,要及時封閉;發現有漏水之處,要及時修補。白居易還組織群眾重新浚治了唐朝大歷年間杭州刺史李泌在錢塘門、湧金門壹帶開鑿的六口井,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