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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散文定義、主題和體裁的三人理論

關於散文定義、主題和體裁的三人理論

□安立之?搖滾?春天?朱鐵誌

□□□安立之:目前雜文界似乎公認的雜文定義是瞿秋白所說的“文學雜文”,還有壹種說法是“雜文是雜文的壹個分支,是議論文的變體”。但是我覺得散文的定義可能更豐富壹些。比如,顏全的小說、詩歌都是雜文的變體,形式豐富多彩,在《魯迅全集》中也可以找到,比如小說、寓言、格言警句等等。壹個朋友讓我寫壹篇關於散文是散文的文章。交談中,我感覺他對小品文的概念有了固定的看法。雜文之所以是雜文,是因為如果我們自己定模式,討論的空間會很窄。燕泉兄要找壹個文藝理論大師,總結他在思想內涵之外的文體創新的成功探索,這也是對雜文事業的貢獻。

□□搖滾?全:說實話,我真的很想像立誌哥說的“找壹個文學理論大師,總結出超越作品思想內涵的文體創新的成功探索”。但我知道,我是“山寨版”。雖然,我嘗試過十八種文學體裁的武器——散文、詩歌、短篇小說、小品、戲劇等等。認為自己已經形成了“燕泉品牌”,卻缺乏“權威機構”的認證,最後只能“夭折”。可能是幾年後成為出土文物時偶然發現的吧。就像我的壹首詩:當全人類都拒絕詩歌的時候,我紋身。死後埋在鹽堿地裏,盜墓賊挖出壹個唐三彩。

□□□安立之:看了顏全的《抓賊》(話劇小品),劇情人物簡單,卻生動深刻。寫雜文的人常說,思想性是雜文的基本特征,但雜文的思想傾向和價值選擇卻隱含在字裏行間,通過品味、理解文章的形象、情節、語言來理解和感受。雜文的思想性肯定和壹篇論文必須具備的論點、論據、論據三要素不壹樣,變成了狂妄的評論。但那是另壹種體裁,不是散文。比如燕泉的戲劇小品,可以算是壹篇小品。通過劇情和對話,作者自己的褒貶,褒與戲,愛與恨都可以說得壹清二楚,毫不含糊,絕不誤解。這是這篇文章獨特的思維方式。由此,我覺得瞿秋白把雜文定義為“文學雜文”確實值得商榷。我很贊同朱鐵誌的觀點,雜文是“文明的、文化的、文學的、高雅的”。在我看來,雜文主要是以思想傾向和價值選擇為特征的文體,而這種文體絕不僅限於雜文和論文。很有必要回顧和總結壹下顏全在這方面的創新,以便對雜文的文學性起到推動作用。部分作者和讀者認為目前部分論文整體質量不高。我認為根本原因是部分作者放棄了雜文創作的文學追求,部分編輯混淆了雜文和時評的區別。在我看來,寫雜文不應該寫成“扔槍”或“匕首”,只能寫成雜文。至於作品的影響,可以留給讀者去評論。

□□搖滾?全:這些年只是習慣性的寫作,並沒有站在什麽理論的高度。不敢奢望像立誌哥說的那樣,對雜文的文學性起到壹些推動作用。壹位文學朋友曾經問過我壹些關於我創作的問題,於是我得出了我對文學的看法。文友問:“妳主要看什麽類型的書?”我說:“詩歌、散文、隨筆、短篇小說、短篇小說、戲劇、文學批評、哲學、美學、邏輯學等等。”他還問“妳是在國內讀書多還是在國外讀書多?”我說:“早些年,我讀的多是自己國家的,後來讀的多是外國的。這幾年基本都是看外國的作品(自己人翻譯的)。”他問:“為什麽?”我說:“因為我們處在壹個浮躁的時代,浮躁時代的作家基本都在寫浮躁的作品,包括壹些著名的作家。我也浮躁,但我想盡量遠離浮躁……”文友又問:“妳現階段主要寫什麽?”我說:“我沒有什麽階段。如果有,它隨情緒變化,隨情況發展。我寫我的心,我的心是因為我。”文友問:“妳的主要風格是什麽?”我說:“其實我沒有什麽風格,因為事件本身的性質和其中的利益元素。比如,當妳聽到看到弱勢群體被權力羞辱的時候,妳會鼓起來,用隨筆吶喊!制作投擲槍和匕首(雖然大部分都被硬對手反彈回來,戳在自己身上);如果親臨如畫的風景,就讓散文和自由詩出現;如果妳看到官場的怪現象,或者普通人的惡行,雜文、短篇小說、戲劇小品都會帶頭。因為我從來沒有受過什麽更高的正統教育,所以真的是沒有壹個確定的法律的文字問題,就像幫助大眾壹樣——信馬如醉翁之意不在酒,情緒全在規矩之外。”

□□□安立之:我的文學觀大致反映了雜文的基本要素和燕泉的創作風格。雜文的“雜”,不僅在於題目的“雜”,還在於體裁的“雜”。從五四時期到現在,日記、寓言、啟示錄、書信、雜劇、套曲、語錄和其他體裁都被用作散文的形式。當代雜文作家中,朱鐵誌的“小人物”系列、顏全的諷刺小說、雜文詩都是成功的探索。雜文的“文”主要體現在它的外觀或外在形式上,應該是文學性的、藝術性的、審美性的,而不是壹般的討論和論證,應該視為壹種對文學和文體的自覺追求。在這方面,燕泉的探索意義重大,可以為同行提供有益的啟發和思考。“我們處在壹個浮躁的時代,浮躁時代的作家寫的基本都是浮躁的作品。”燕泉的話有道理。即使在浮躁的時代,豪華的飯菜也要講究色香味,“快餐”也要經常更換配方、名稱和包裝,還有隨筆。燕泉的《晨談晚食》《心集》《人世滄桑》至今讀起來都很有意思,這就是文體的價值。還不如燕泉“從頭開始”的創新來談點什麽。

□□□朱鐵誌:顏全老師和立誌哥關於雜文的對話很有意思,很多觀點對我很有啟發和啟發。總的來說,我同意瞿秋白的觀點“雜文是對藝術的政治評論”。其實“理論”不壹定是政治理論,但毫無疑問壹定是“理論”這種“理論”有時是直接通過演繹推理、綜合歸納等邏輯手段進行的,有時“理論”不是直接通過邏輯手段進行的,而是通過文學手段和形象思維進行的。但不管用哪種方法,都要有文學感,盡量把散文寫成文學作品。即使是善於論述的雜文,也要力求在版面和用詞上有文學意味,使文章不僅“有意義”,而且“有趣”;既有形象之美,也有理性之美。而這壹切,其實都是為了“理論”這個中心任務。“論”是文章的靈魂、精髓和生命,是文章的“文眼”。沒有新意,整篇文章就站不住腳,越花哨越不被人認同。因為其形式大於內容,充其量只是作秀。愚弄壹個無知的人是可以的。在讀書多壹點,閱歷多壹點的讀者面前,出醜難免讓人捧腹,讓人大度。如果說“論”是散文的靈魂,那麽“新思想”就是“論”的靈魂。沒有“新”字,散文寧可不寫。第壹件事是新思想、新觀點、新見解;二是新邏輯、新結構、新敘事;第三,以新的角度,新的語言,新的表達。三者有其壹,則可立;三個都很優秀,可謂上品。對於這個“新”字,壹定要多讀,多觀察,多思考。這樣可以盡量不重復別人,少重復別人。受巖泉先生和立誌哥的啟發,順手寫了這些,也算是壹點心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所以我自己也不是很擅長。作為* * *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