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
天橋下的城市音樂輕柔悠揚,壹半隨著江風而去,壹半飄進雲端。
這樣的音樂應該只有在天堂裏,哪裏能聽到幾次?
這首四行詩字面上像文字壹樣清楚,但對其主旨壹直有許多異議。有人認為它只是壹首贊美曲,沒有任何寓意;但楊慎《盛安詩》說:“華清在蜀中頗驕用帝王禮樂,為之嘲弄,但意不可言,得詩人之意。”沈德潛的《談詩》也說:“詩貴而有意,言在此而有之。杜少陵的紋身和偷竊,他想在天上寫新歌。”楊和沈的理論更可取。
在中國封建社會,禮儀制度極其嚴格,連音樂也有著異常明確的等級制度。據《舊唐書》記載,唐朝建立後,高祖李淵命太常祖考證唐朝雅樂,“帝在軒,奏太和;諸侯進進出出,奏書和;皇太子宣掛出入,奏;..... "這些零碎的樂制,都是王朝的既定規律,稍有違背,就是亂,就是叛逆。
華清,本名丁敬,是成都尹部崔廣元,曾為平叛立下汗馬功勞。但他驕傲自大,目中無人,違法亂紀,縱容士卒掠奪東蜀。而逾越朝廷,僭取天子之樂。杜甫的詩是委婉的諷刺。
耐人尋味的是,作者並沒有明確批評華清,而是采用了巧妙的雙關手法。從字面上看,這是壹首優秀的音樂贊美詩。妳看:“錦城絲管日復壹日”,錦城,即成都;絲筒指的是弦樂器和管樂器;接連不斷,原意是事物多而混亂,通常用來形容看得見摸得著的具體事物,但在這裏卻用來比喻看不見摸不著的抽象音樂,從人的聽覺和視覺的通感中把看不見的變成看得見的,準確而生動地描繪出絲弦管的輕快、柔和、混合、和諧的音樂效果。“半入江中,半入雲中”也是這麽寫的:悠揚的音樂從華清家的宴席中飛出,隨風蕩漾在錦江江中,冉冉飄向藍天白雲。這兩首詩讓我們真切地感受到了音樂的美。“半”兩個字空靈靈動,為全詩增添了不少趣味。
音樂太美了,作者不禁感嘆道:“這首歌應該只有天上才有,人間能聽幾遍。”天上的仙樂,當然是世間少有,難得聞聞更是妙不可言。
全詩有四句。前兩句用具體的形象描述音樂,是真實的文字;最後兩句誇天上仙樂,是白日夢。因實而虛,虛實相生,把音樂之美贊到極致。
但是,這只是字面意思,言外之意是有意義的。這從“天”“地”兩個字就可以看出來。“在天”者,也在天子所居宮中:“在地”者,也在宮外。這是封建社會很常見的壹句雙關語。都說音樂是屬於天空的,加了“只應是”兩個字。既然是“應該只在天上”,那麽“人”當然就不應該是“聽到”了。不要“聞”,要“聞”,不僅要“聞幾次”,還要“聞幾天”。因此,作者的諷刺意圖是含蓄的,間接的和準確的。
宋代詩人張天覺曾這樣評價詩文的諷刺雲:“諷刺不宜盛開,怒必露筋骨。”(《詩人玉屑》卷九引)杜甫此詩柔中含剛,綿中藏針,諂媚中有諷刺,言外之意,勸而不疾言,可謂恰到好處。正如楊倫評論的那樣:“就像奉承和諷刺。所謂言者無罪,聞者足戒。”這樣的絕句,如何減少龍標(王昌齡)和祭祀(李白)。”(《杜氏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