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詩序》繼承了先秦“詩言誌”的觀點,進壹步闡述了詩歌抒情言誌的特點。早在先秦時期,偽古文《尚書·堯典》就提出了“以詩言誌”的理論,成為中國詩歌理論的“開拓性綱領”。此後,《左傳二十五年》有“以詩言誌”,《莊子·天下》有“以詩言誌”,荀子儒家有“詩”雖然先秦時期的“誌”中包含了“情”,正如唐代孔在《左傳正義》中所說,“情即情,情即誌,情亦同”,但“情”在“詩言誌”理論中並不占主要地位。《毛詩序》突出了“情”與“誌”的統壹,更清晰地闡釋了詩歌抒情表達的特點。《毛詩序》從“詩人之誌也在”和“情動於中,形於言”兩段文字出發,認為“情”與“誌”是兩回事。
《毛詩序》還揭示了中國古代藝術詩、樂、舞三位壹體,認為壹切藝術形式都是人們思想感情的表現。《尚書》姚典曾指出“詩言誌,歌總言,聲永恒,樂和諧”,可見詩與樂的壹致性。《禮樂經》指出:“每壹聲,皆起於人心。人心壹動,物盡其然。情以物動,故以聲形;聲音是對應的,所以變化;變成方形,也就是聲音;它強調樂舞的壹致性,而荀子的儒家效應則指出“詩言誌,歌其聲,舞其容”,論述了詩、樂、舞三位壹體的特征。”《毛詩序》總結了上述論點,指出“詩人有誌氣,說話如詩。情感在中間運動,在文字中形成。如果言語不夠,就悲嘆吧。如果言語不夠,就悲嘆吧。如果他們不夠,他們會壹直唱。如果他們不知道如何用手跳舞,他們會用腳跳舞。本文從抒情表達的特點出發,論述了詩歌、音樂、舞蹈的藝術統壹性。使詩歌的特點、情感和諧與詩歌音樂舞蹈三位壹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