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各類人員隔離時間的規定
對流入中風險區的人員全部居家隔離14天,之後繼續實施居家健康管理7天;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應安排集中隔離。14天後,所有從高危地區流入的人員將在家隔離7天。
對於在等級調制生活風險之前已經到達的人員,如果其到達時間不足21天,將繼續進行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或居家健康管理,直至期滿。
對隔離期間生活在有疫情風險的等級調制中的人員,仍執行隔離第1天的風險等級對應的隔離天數。
所有流入人員要嚴格落實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和健康管理措施,加強發熱等癥狀監測,發現可疑癥狀立即報告並按規定送醫院調查。
所以,如果要出省,最好咨詢當地疫情部門,做到萬無壹失。高風險區:最後壹例確診後14天內無新增本地確診病例時,可解除封鎖。高危地區采取極其嚴格的措施應對疫情,果斷采取停工、停業、停課等控制措施。必要時可采取區域封鎖,限制人員進出。
妳說的風險區域是什麽意思?
風險區是指根據疫情嚴重程度以縣級為單位劃分的疫情風險較低的區域。
2020年2月25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社會司司長歐曉麗在國務院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目前各地疫情情況不同。如果還在省級層面工作,不僅防控措施沒有針對性和科學性,經濟社會秩序的恢復也是如此。所以需要分類指導,精準施策。
所謂分區、分級、精準復工,是指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的地方,按照縣級疫情嚴重程度分為三種:低風險區、中風險區、高風險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的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國務院可以決定並公布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疫區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緊急措施,並可以對進出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封鎖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但是,封鎖大中城市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幹線交通中斷或者邊境關閉的,由國務院決定。疫區封鎖的解除,由原決策機關決定並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