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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地制度與《尚書新篇》的異同

田超的田畝制度與《尚書新篇》的異同:

第壹,不同:

1,頒布時間不同:

(1)天絲制度是太平天國時期頒布的綱領性文件。於1853(鹹豐三年)天京(今南京)建立後頒布。

②《資政新篇》,洪仁玕撰寫,出版於1859(鹹豐九年)。

2.不同的含義:

(1)在反對封建地主所有制,打破封建不動產對農民的束縛方面,天地制不僅是壹面鮮明的旗幟,而且具有進步性和革命性,因為它在促進生產力發展和解放方面發揮了歷史作用。這壹制度是太平天國的壹項基本制度,保障人民權利。

(2)《資政新篇》具有鮮明的資本主義色彩,是近代中國先進人士最早提出的發展資本主義的現代化綱領,反映了當時中國先進人士向西方尋求真理、探索救國救民之路的迫切願望。

3、作者不同:

(1)《天朝天目制》的作者是洪秀全。

(2)洪仁玕大臣是洪秀全的弟弟,也是最早拜神的信徒之壹。

4、側重點不同:

(1)《中國土地制度》重點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

(2)政事新篇重在立政:“治國必先立政,為政必獲資。

第二,相同點:

《天朝天目制》和《資政新篇》的內容涉及經濟、政治、軍事、文化、教育、社會改革等諸多政策措施。

擴展數據:

中國的農地制度是太平天國時期出臺的綱領性文件。於1853(鹹豐三年)天京(今南京)建立後頒布。

主要內容:

(1)宣稱所有的土地和財富都屬於皇帝。確定“天下所有田,天下所有人壹起耕”,“天下所有田壹起耕,天下所有糧壹起吃,天下所有衣壹起穿,天下所有錢壹起用”的原則。規定“各場分九等”“各場分:按人口,不分男女‘半醜’”。

(2)規定縣以下行政制度,設置各級鄉官,規定鄉官的推薦、升降、獎懲辦法。25戶為“二”的地方,設“二司馬”,管理生產、分配、教育、宗教、司法和地方武裝。

(3)規定余糧和余錢上繳“國庫”的辦法,每次農副業收獲後,扣除口糧,其余壹律按制度送“國庫”。

(4)廢除封建買賣婚姻,規定“天下壹切婚姻,不分富貴”。太平天國雖然在其占領區多次頒布,但並沒有實行平均分配土地的規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天朝天目系統?百度百科-資深部長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