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彼得被神稱贊為使徒,亞拿尼亞被神當場殺死。
以上是我站在當下回看他們的文字得到的。緊張的是,法律在本質上是壹個謊言。為什麽上帝會區別對待?
帶著這種緊張,坐“時光機”去看當時的場景。
先看彼得。大祭司的婢女當場認出了他。出於恐懼或困惑,他否認與主耶穌的關系。但實際上,只要婢女向大祭司報告他被抓了,法律就可以立刻“打”他。但是婢女好像沒有舉報,而且是連續三次,可見彼得是被上帝特別守護的。如果上帝沒有留住他,他會被大祭司抓住,然後被定罪處死嗎?如果是,他將如何理解和領悟自己的經驗文本?後人會如何理解和領悟彼得的經文?彼得不會因此得救,神也沒有這樣做。
再看看亞拿尼亞。他們把他們的財產放在彼得面前。彼得問他如何為自己保留壹些財產。上帝連說話的機會都沒給他,就這麽壹槍斃了他。如果有機會說話,他會出於羞愧和恐懼而本能地撒謊並否認嗎?如果他否認了,當時誰也無法判斷他說的是真是假,大家都會認為他說的是真的,所以法律不能“打”他,所以他可以“躲”。如果發生這種情況,他們將如何理解和領悟自己的經驗文本?後人將如何理解和領悟他們的文本?天知道他們會不會得救,更多的人會不會得救。上帝必須殺雞儆猴。
上帝看到的不是法律層面的對錯,而是救贖的效果。
神不會因為人法的對錯而否定救恩,但神也知道人怎樣做才能得到救恩。上帝的計劃和行動都是為了拯救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