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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喜悅和永恒的意義

“快樂”和“永遠”是指生活中有許多快樂的時光,但我們不能永遠沈浸在快樂中。

這句古詩有警告的意思,和生日的歡樂氣氛很不協調,所以不能用來祝福生日。在《和永遠的日子》中,青山寫道“喜歡比愛更難,愛容易發生。只是撒嬌而已,喜歡中有敬畏”。我覺得所謂的“敬畏”其實是用“心”來對待的。“用心”就會患得患失,就會把自尊當回事。

不管妳欣賞誰,喜歡誰,如果我不在妳眼裏,我就讓妳安心。畢竟喜歡的就是想要的,可以壹廂情願。

張嘉佳說:“看到小清新不要矯情,看到傻逼笑話不要裝x,看到文藝模特不要裝逼,看到詩詞不要呻吟。看到意識流不要說傻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表達方式。不喜歡,只能說不適合妳。”

看到這段話的時候,我覺得仿佛看到了自己現在的狀態。我每周都會寫壹些無關痛癢的文字,但是我卻深陷其中。

寫作現在幾乎成了我的壹種精神信仰。

只要“信仰”真的讓人上癮,它就會吞噬自己。這就像妳潛入水中時的壹種起起伏伏的感覺。妳知道有危險,但妳可以依靠妳頭腦中的懷舊。

朋友圈會屏蔽壹些人,等著被其他人黑,因為不在壹個頻率上的人永遠不會明白妳在做什麽。就像不抽煙的人永遠不會知道尼古丁的味道。畢竟碰字的人,除非妳寫的真的很好,否則難逃被指責矯情的命運。

人生就是這樣,每個人最終都會變成有些人喜歡的樣子,有些人討厭的樣子。

但是我還是想寫很多字,因為我喜歡。即使被拒絕,妳依然選擇追隨自己的內心,因為那裏有光明,有純潔,有另壹個真實的自己。

我想花很多時間和它在壹起。妳我可以在文字中相遇,在壹起偷偷摸摸,互不打擾。也可以因為文字而散,因為每個人都要尋求快樂,安全度過自己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