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冒雨出去,冒雨回來。
我去過路燈照不到的農村。
我見過這個城市最暗淡的小巷。
我有壹次路過守夜人,
不想解釋為什麽我會垂下眼簾。
我停下來的聲音,
這時,遠處傳來斷斷續續的喊叫聲。
從另壹條街,越過屋頂,
但不是叫我回去或者說再見;
在遠處壹個神秘的高度
天空中有壹座閃亮的鐘,
它聲稱時間是正確的,但它也是不正確的。
我已經熟悉了黑夜,熟悉了黑夜。
(曹明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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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熟悉的夜》收錄於1928出版的詩集《西流溪》。全詩描寫了壹個經常夜宿的人的感受。晚上所有常見的東西——雨、路燈、喊叫聲、守夜人、小巷等等。——能引起敘述者的沈思,也體現了弗羅斯特的詩歌創作理念:“獨特的體驗,獨特的表達。”這首詩傳達了弗羅斯特的孤獨和無家可歸的意識,這也是人的孤獨和無家可歸的意識,然後闡述了回歸自我探索事物真相的哲學理念。
《熟悉的夜晚》的情感基調是溫柔而悲傷的,孤獨深深植根於主人公的內心。他曾經壹個人冒雨出門又回來,曾經“去過街燈照不到的鄉下”。《雨夜》和《鄉村》壹開始就表現了主角的生活境遇。在讀者感受的層面上,蕭瑟的雨夜,黑暗貧瘠的鄉村,繁華都市中蕭瑟的小巷,給人的感覺都是壹樣的孤獨和寒冷,讓人心痛。此外,眾所周知的“守夜人”通常在晚上獨自穿梭於大街小巷。守夜人不僅為黑夜塗上孤獨的色彩,也暗示著我們每個人的生存狀態——有時候,我們也像守夜人壹樣,在漆黑的夜中獨自前行。這種感覺到了第三第四節* * *裏:腳步聲停止,寂靜升起,再無其他腳步聲,夜的寂靜緊緊的籠罩著主角。他完全孤獨和孤立。遠處屋頂傳來斷斷續續的叫聲。這時,他停止了前進,似乎在期待著什麽。然而,這個電話與他無關——“沒有告訴我回去或者說再見”。“斷斷續續的哭泣”是壹種比喻。這個哭,既不是回憶主角,也不是和他告別。在這壹聲呼喊中,敘述者的孤獨被進壹步傳達。他不知道叫聲的主人,與人群失去了聯系,盡管他聽到了從遠處傳來的聲音。這兩句話描述了他完全的孤獨和與社會的隔絕,也描述了人類生活在繁華都市卻無家可歸的平常經歷。
在這首詩中,我們感受到的不僅僅是主人公的孤獨,還有弗羅斯特的孤獨感和無家可歸感。他對代表世俗生活的城市持否定態度,他向往代表自然界的“鄉村”,那裏沒有城市無處不在的“光”。就像詩中的主人公,經常夜遊,“去過路燈照不到的鄉下”。弗羅斯特是新英格蘭田園風景畫的大師。他擅長在詩歌中描繪自然風景,然後表達他對人與世界關系的思考。我們可以在各種關於弗羅斯特的傳記中看到,詩人主動放棄浮華的名利,和家人壹起生活在田野鄉村,以求內心的平靜。但是,我們不禁猜測,自願選擇孤獨生活方式的詩人,其實感受到的是最深的孤獨和孤立。
在主角接下來的行程中,城市裏不再有“燈”,只有“遠處壹個神秘的高度/壹個閃亮的時鐘映襯著天空”。有人說這個“發光的鐘”其實指的是月亮。月亮也是孤獨的,它獨自高掛在遼闊的天空;月亮是唯壹的光,也許,月亮告訴主人公,現在還不是走進人群的時候。這種解釋有點牽強,但這種孤獨的體驗確實是每個讀者都感受到的。這個“閃亮的鐘”也暗示了時間的冷漠。時間在他的旅途中並沒有起到引導作用——“它聲稱時間是對的,其實並不對”,它只是冷漠無情地向前流淌。這是否暗示了主角是壹個與時間無關的人,人類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那麽,這是否意味著弗羅斯特所描述的人類有可能成為歷史的叛徒?
縱觀全詩,我們發現,當詩人從自然和社會歷史兩個維度審視人類的生存狀況時,發現人類再也無法回到天堂:人類既無法與自然和諧相處,也無法從歷史中汲取生命的力量和教訓。這位詩人因此產生了深深的疏離感。
在哲學層面上,弗羅斯特認為,要想找到真理,就必須排除壹切幹擾,回歸自我。詩人似乎在暗示,如果我們想在自己身上找到真理,就必須把自己與社會隔離開來。然而矛盾的是,與世隔絕的體驗是可怕的,即使對於習慣獨居的詩人來說也是如此。與世隔絕不是人生的真諦。
弗羅斯特選詞造句的技巧無與倫比。他用了“熟悉”而不是“習慣”,說明他對這個“夜晚”了如指掌。這是理性的認知,不是感性的直覺。最後壹行的重復不僅使全詩形成了往復的節奏,也加強了對夜的熟悉和夜的不變性。這首詩采用抑揚格五步十四行詩的形式,旋律強烈。弗羅斯特非常重視詩歌的形音與意義傳遞的關系,他對詩歌形音的癡迷達到了很少有人能企及的程度。這首詩的手法也很純熟,大量象征手法的運用讓這首看似簡單的詩讀起來意義深遠。
(喬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