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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防範家庭悲劇。

選讀:1山姆2:12-17;30-34……”所以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妳和妳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說,妳永遠不會這樣做!因為尊重我的人,我會回望他;輕視我的人會被輕視。日子將到,我要折斷妳的膀臂和妳父家的膀臂,使妳家中沒有老年人。當上帝給以色列好處的時候,妳會看到我居所的毀滅。妳家裏永遠不會有老人..."

大綱:

1作為壹個父親,

2.做壹個有福氣的孩子;

3.被上帝托付放牧。

2.為妳的兒子祝福吧。

壹對在李維家族長大的孩子怎麽會走上滅絕之路!按理說他們是在牧師家庭長大的,從小就應該被教導真理,所以不應該犯各種罪!但聖經講述了以利兩個兒子的種種惡行。

(1)是“小人”

撒下2:12“以利的兩個兒子都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何弗尼和非尼哈。因為以利九十八歲了(撒上1。4:15),他年事已高,身體虛弱,平日裏他們就承擔起了牧師的職責。“惡人”原文是膽汁之子,是撒旦的別名。可想而知,他們窮兇極惡,無惡不作。在新的翻譯中,wicked壹詞被翻譯成“流氓”,在希伯來語中是無用和卑鄙的意思。這個詞用來形容流氓、搗蛋鬼,誘導他人崇拜偶像(沈13:13)或造反(10:27;薩姆16:7,20:1)和淫亂(士師記19:22)和說謊(列王記21:10,13)。

祭司的兩個兒子怎麽能帶領當時的百姓去敬拜神呢?這不僅是以利自己家庭的損失,也是上帝的子民以色列的損失!

(2)不認識上帝

以利的兩個兒子不僅是惡人,也不認識主。"

他們事奉主,卻不認識主。他們與上帝無關。可見他們的服務不是生活的服務,而是自私的,完全以人為本的服務。他們的生活也是愚昧的生活,真的很可悲!

“愚蠢的兒子讓他的母親擔憂。(諺語10:1)

“生下愚昧孩子的,必受痛苦;愚人之父沒有快樂。(諺語17:21)

“溺愛的兒子使他的母親蒙羞。(箴言29:15)

這些詩句清楚地表明,如果父母沒有教育好他們的孩子,他們只會感到羞恥和悲傷。

(三)不按規定發球的

不要按照上帝設定的規則去生活和服務!

撒下2:13 -17“兩個祭司待百姓的規矩是這樣:無論什麽時候有人獻祭,祭司的仆人就要來,手裏拿著三齒的叉子,插在罐裏,鍋裏,釜裏,鍋裏,祭司就取壹切的肉。他們這樣對待所有上示羅的以色列人。在脂油還沒有燒之前,祭司的仆人就來了,對獻祭的人說:‘把肉交給祭司,叫他烤了!他不想要煮熟的,他想要生的。如果祭祀的人說‘必須先把肥肉燒了,然後才能隨意取肉。’仆人說:‘馬上給我!否則我就把它搶走。這樣,這兩個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就很重,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這段話用生動的畫面和文字描繪了霍芬尼和非尼哈斯的“惡”。

(4)、猥褻罪轉為淫亂罪

以利年紀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在會幕門口伺候的婦人茍合。

他們還犯了另壹個罪——隨從邪惡的行為,就是與在會幕前服事的婦女睡覺(撒上1。2:22).他們遵循迦南的異教習俗。

事實上,在迦南的廟宇中有許多廟宇妓女,伊萊的兒子可能會把偶像和這些不道德的行為帶到示羅。迦南人(即早在以色列人遷入之前的巴勒斯坦土著居民)仍然保留著許多用於宗教儀式的高地,甚至還有神廟妓女。他們認為人類的繁衍和土地的繁衍是相互關聯的。無論如何,伊萊兒子的罪惡行為導致了醜聞的廣泛傳播。

(5)忤逆不孝

薩姆2:24不,我的兒子!我聽到了關於妳的壞消息,妳使上主的子民犯罪。

撒下2:25人若犯罪,就有審判官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禱告呢?他們卻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伊萊的兩個兒子無視他父親的正確話語,顯示了他們對父親權威的反抗。這是摩西律法絕對禁止的罪行。

保羅教導說:“妳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

所有這些罪行充分說明,這兩個少年都是不擇手段的人,但撒母耳卻討主和眾人的喜悅。

撒上2:18那時撒母耳還是孩童,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站在耶和華面前。

撒下2:19他母親每年為他做壹件小外袍,同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撒下2:26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和世人越發喜愛他。

撒母耳斷奶以後,他的父母把他送到祭司以利面前侍奉耶和華。他們生活在同壹個時代,生長在同壹個環境,侍奉同壹個神,受同壹個大祭司的教導,而霍芬尼、非尼哈斯和撒母耳卻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壹條是滅亡,壹條是祝福。為什麽會有這樣的反差?

第壹,忽視對孩子的管教是有益的。

以利年紀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向以色列眾人所行的事,又聽見他們與在會幕門口伺候的婦人茍合。他對他們說:“妳們為什麽做這樣的事?我從這些人那裏聽說了妳的惡行。我的兒子,不要這樣!我聽到了關於妳的壞消息,妳使上主的子民犯罪。如果壹個人犯了罪,法官會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禱告呢?」然而他們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要殺他們。

“妳為什麽做這樣的事?”做這種事有合理的理由嗎?

《聽說了》,廣為流傳。我只是為了我父親才聽到的。這確實是後來才想到的。

“壞消息”,這只是名譽問題嗎?

“人若得罪人”,自己的行為難道不得罪人嗎?僅僅是為了得罪上帝嗎?他們使人不願意接近上帝。這不是得罪人嗎?和女人發生性關系不是犯罪嗎?

“有法官來評判”。當時的法官不就是為了自己利益嗎?雖然老了,但法官的權威還在。

因此,神對以利的問題——“妳為什麽對我過於尊重妳的兒子?”這是悲傷和真實的。牧師是上帝和人類之間的調停者,為他人贖罪,教導人們上帝的律法,應該清楚上帝的屬性和意圖。他應該與神同行,憎恨罪,但以利沒有。

以前,亞倫的兩個兒子因獻上每壹把火而得罪了神。他們死在祭壇前,上帝告訴亞倫不要被亞麻布和灰燼覆蓋,也不要撕裂他的衣服。亞倫這樣做,是因為他雖然是父親,卻是至高神的祭司,必須與神合壹。

但體貼他兒子的以利不願意審判他,所以上帝親自審判了他。

第二:霍芬尼和菲尼哈斯本性惡劣,不受教。

家庭教育很重要,但這對雙胞胎很卑鄙,沒文化。創世紀8: 21...人從小心裏就有邪念...

人性中有陰暗面。中國古代人性論的重要理論之壹,認為人性具有惡的道德價值。荀子在戰國末期就提倡這種學說。人性惡論強調道德教育的必要性,人性善論強調道德修養的自覺性。兩者對立互補,對後世人性論產生了巨大影響。

荀子所說的人性的本質,就是那種不在乎善惡的“原始單純”的本性。既有轉化為惡的可能,也有發展為善的機會。荀子的性惡論在先秦數百種關於人性的學說中獨樹壹幟,其思想對今天後世的意義值得思考。

作為祭司家族的繼承者,霍芬尼和非尼哈本應受到謙卑的教導,接受父輩的祭司之職,盡力帶領以色列人民走向祝福之路。然而,兩個少年貪婪、不羈、克己,享受著罪惡的快感,最終走上了滅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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