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聖經馬太福音。
基督徒被命令失去生命。這意味著他們應該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生命交給神和神的國。阻止妳事奉上帝的最大障礙之壹是妳對自己“合法權利”的看法。這是指那些妳有意識地有權享受或擁有的權利。對於妳不在乎的東西,把主權交給上帝並不難,因為對妳來說,失去那些東西並不是犧牲,擁有與否並不重要。難的是交出妳所愛的,這會阻止妳遵從神的旨意。比如和孩子住在壹起很好,但是上帝要妳去另壹個城市或者另壹個大陸傳教。能睡個好覺固然好,但也許半夜有個電話,痛苦中需要有人安慰。
妳可能認為妳有權擁有某些東西,但上帝可能希望妳放棄妳所有的財產來為他服務(馬太福音19: 21)。耶穌在這方面樹立了壹個完美的生活榜樣。他有權在天上享受榮譽,但他並不把這當作他應得的權利,也不認為放棄的代價太大或犧牲太重(腓立比書2: 5 ~ 11)。結果,上帝提升了他,拯救了這個被毀滅的世界。這個世界說服妳去保護壹些權利了嗎?妳是想救妳的命嗎?妳有沒有註意到,如果妳真的這樣做了,妳會失去上帝希望妳擁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