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所謂“歌”,是指可以用樂譜演唱的歌曲,其文字部分相當於後來的“歌詞”;所謂“散曲”,甚至可以說是當時的流行歌曲。中國古代詩歌創作歷來註重與音樂的結合,“詩”也是“歌”。比如最早的《詩經》中,《雅》、《頌》多為廟歌,而《風》為民歌。漢代收集的樂府詩,原是民歌。可見,中國“詩”與“歌”的傳統是很悠久的。但由於後來的詩歌創作逐漸走上文人化道路,逐漸脫離音樂,在唐詩最輝煌的時代,出現了專門供人歌唱的“詞”,到了宋代,走向新的輝煌,被稱為“宋詞”。這種現象說明,詩歌創作如果重“詩”輕“歌”,甚至有“詩”而無“歌”,是很難滿足社會的需要,尤其是人民的需要的。同理,“屈”之所以會“繼詞而興”,無非是宋詞的發展終於走上了無樂之士的道路,所以社會也需要壹種與音樂相結合的新詩風。這是從創作體裁的演變來看的,其中之壹就是。其次,散曲創作之所以在元代興盛,當然與這個朝代的民族特色有關。眾所周知,元朝是蒙古人進入中原後建立的王朝。蒙古族自古以來就是北方的遊牧民族。他們豪爽直爽,愛唱歌跳舞。甚至可以說,唱歌對他們來說已經成為了壹種非常普遍的生活方式。這樣的民族性格和風俗習慣,無疑是散曲誕生的關鍵前提和因素。從散曲的曲牌可以看出,其中有相當壹部分來自唐宋詞牌,也有相當壹部分來自蒙古族或其他北方民族的歌謠和歌謠,所以散曲也被稱為“於次”、“北方曲”、“北方樂府”、“現代樂府”,可見二者之間有著深厚的淵源關系。正如明代騷隱者《恒談》所言:“自金元入華以來,胡月所用之詞,喧嘩急噪,而造新詞諂媚;作家如關、齋、等都是博學多才,擅性情,長於壹代之長。.....胡俞漸染大江北。”正如徐渭的《南詞敘事》所言:“今之北宋,涵蓋遼金北部,強大而無情。武夫馬歌流入中原,成為民間日用。宋詞既不能串,南方人也不能。”可見,蒙古族等北方民族進入中原地區,帶來了審美趣味的巨大新變化,這是散曲成為民間日用的決定性原因。
也正因為如此,散曲表現出許多既有繼承性又有別於過去文字的特點,如:第壹,從內在規律來看,散曲類似於文字,但也有相對固定的格式、句式、譜等,只是在用詞、句式、用韻等方面允許增減或變化,而不像填字那樣死板;其次,從結構上看,散曲可以分為兩大類:壹是詩(包括與歌的)二是套數。詩由壹個曲牌組成,套數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曲牌組成,這顯然是在詞的基礎上的發展,與每個詞只能由壹個詞牌組成是不同的。可見散曲比詞更自然,更靈活,更方便,這些特點無非是為了適應當時歌唱的需要而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