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讚美詩歌 - 在我國70年代末的壹部舊刑法中,有壹句話叫“類推原則”。這是什麽意思?

在我國70年代末的壹部舊刑法中,有壹句話叫“類推原則”。這是什麽意思?

“類推”原則是1979刑法規定的壹項法律適用原則,認為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在刑法中沒有明文規定的,按照刑法最相似的規定定罪量刑。這個道理用壹句老話來形容,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壹規定在1997年刑法修訂時被廢止。現在的原則是法無明文不為罪,即罪刑法定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0979年7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0979年7月6日公布,自2009年6月1980,1日起施行)。

第七十九條本法分則沒有明文規定的犯罪,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最相近的規定定罪量刑,但應當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979 7月1通過1997 3月14修訂並從1997年6月1起實施)。

第三條罪刑法定原則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